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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特信”

3、股票代码:00007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1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

6、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公司股票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15年4月8日,公司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同日,公司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298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5,860万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

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规范要求,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2、2021年,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特发东智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认真梳理,对特发东智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特发东智在收购前实施了负债延迟入账、少计负债等行为,导致特发东智并购日的净资产多计以及2015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之未分配利润、应付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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