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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瑞联新材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3年5月20日

目 录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18

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4

议案5: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6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

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1

议案1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2

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3

议案13: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会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还请各位会议出席者予以配合。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遵守会议议程,且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在议案报告环节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五、会议主持人组织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举手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言,若不能确定先后时,主持人可指定发言顺序。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表决票中的每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股东

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一名监事监票,审议事项与相关人员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九、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交通等事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及会议资料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4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0日14点30分

? 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3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会议召集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与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 针对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3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力有序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制定公司战略布局,把控经营发展方向,聚焦关键环节,引导公司管理变革和价值导向,在现代化公司治理框架下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2023年董事会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外部环境复杂、全球经济复苏步伐迟滞,虽然2023年终端消费电子需求有一定程度的恢复,但缺乏真正向上的原动力,特别是2023年上半年的市场表现仍较为惨淡,下游面板厂商依旧严控产线稼动率以维持供需平衡、降低面板价格的波动,按需生产、动态控产成为行业常态,传导至上游显示材料行业后,上游显示材料厂商面临着下游客户需求相对疲软、业绩承压的局面。

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勇担重任、不惧挑战,坚持以稳促进、以进固稳,在坚持主业发展的基础上依托自身小分子化学合成多年经验和研发优势拓展产业链布局,发力开拓市场、推进管理提升、增强科研实力、优化资源配置,虽然公司已在各方面付诸极大努力,但受行业环境因素影响,由于显示板块占公司整体营收比重较高,以液晶板块为主的显示板块整体营收下滑,医药板块受客户市场决策调整影响同比下降较多,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208,162,739.171,480,379,426.82-18.391,525,576,43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34,181,283.39246,538,464.91-45.57239,777,31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83,527.35224,541,259.97-48.03214,021,93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348,659.97193,633,969.15132.06179,268,572.31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40,613,181.002,955,503,428.16-0.502,854,629,226.26
总资产3,323,862,100.183,340,456,607.74-0.503,830,563,570.89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治理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规范,独立董事积极发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作用,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建言献策,提升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围绕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紧抓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10次,各位董事均按时出席了历次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募投项目期限调整、修订公司制度、股权激励、股份回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建设新生产项目等43项议案。涉及需回避的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涉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尊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度所有股东大会议案均已有

效执行。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有会计、法律及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准。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共召开11次会议,就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股权激励归属、定期报告审议、募投项目调整等多个重要事项进行了研讨,进一步帮助董事会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和投资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对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审计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能够独立、客观履行职责,同时有效监督公司运营管理。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3名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日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关注公司运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多次前往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就公司印章管理、内外部审计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提出建议,积极、客观、公正地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4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提升管理和治理水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最新要求,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强化制度建设,董事会修订并审议通过了16项重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与经营层同心协力,共商共谋企业发展大事要事。日常积极安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合规意识,坚决不碰“红线底线”,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形成决策科学、权力制衡、多方参与、高效运作的内部治理结构,合力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六)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邮件、电话、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

开放真诚地沟通交流,并多次积极参与“投资者走进企业”活动,持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充分传递公司价值。

三、2024年度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我国经济内生动能将不断增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同时指出当前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发展压力仍不小,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经济循环有待进一步畅通。从公司所处行业看,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仍处于周期调整阶段,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经营面临诸多挑战,根据国家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制定如下2024年发展战略:

(一)在大的经济周期和全球宏观市场背景下顺势而为,显示行业特别是OLED板块要保持已有业务优势地位,深耕增量领域和新市场拓展,紧抓国产替代的机遇;

(二)充分发挥日本医药公司的优势加强客户沟通,促进现有主力产品的销售增长,恢复医药业务的销售规模;

(三)聚集资源配置在电子化学品及新材料领域,结合公司优势预研新发展方向、新领域、新材料。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发挥在公司管理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股东大会决议扎实推进落实。进一步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发展不断向好。董事会将与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携手同心,深耕主业稳基础,不断创新促变革,通过提高业务水平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回馈广大股东的支持与信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根据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己任,诚信、勤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决策、财务情况,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决议过程、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涉及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募集资金管理、定期报告审议、新生产项目建设、回购股份注销等多方面事项。现将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变动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占全体监事的1/3,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王公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讨论,会议选举左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余监事未发生变动。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9次,合计审议议案33项,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1日《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法规依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
订稿)>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12日《关于调整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科研检测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光刻胶及高端新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5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15日《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结果均合法有效。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听取了公司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主要决策形成过程,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日常经营情况。各位监事恪尽职守,对监事会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建议,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出席、列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依法依规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切实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忠实勤勉,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职责,对公司的各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密切关注公司报告期内的日常运作状况、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报告及各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和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三)内部控制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 “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且确保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或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机制体制建设,强化运行过程监督,严密管控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全面发展。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合规性审议,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前述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等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提交审议,不存在未批先投的情况。报告期内除因向银行申请授信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不存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激励计划的相关决议,进行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归属名单、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归属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各事项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归属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资事宜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研究,认为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

(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相关人员均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我们的职责,与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一如既往尽职尽责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进一步向规范合理迈进,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进一步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日常监督,将监督落到实处,提高有效性和时效性,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顺畅运行。

2、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降低风险发生可能。

3、按期出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决议程序进行监督,对决策事项提出建议,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根据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和新规定,定期参与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性,持续推进监事会建设,完善监事会运作机制。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对2024年市场、行业等主要影响因素的预判,结合公司2024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208,162,739.171,480,379,426.82-18.391,525,576,43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81,283.39246,538,464.91-45.57239,777,31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83,527.35224,541,259.97-48.03214,021,93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348,659.97193,633,969.15132.06179,268,572.31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40,613,181.002,955,503,428.16-0.502,854,629,226.26
总资产3,323,862,100.183,340,456,607.74-0.503,830,563,570.8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82.52-61.113.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82.52-61.113.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2.30-63.043.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48.53减少3.99个百分点8.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57.77减少3.82个百分点7.7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367.05增加2.31个百分点5.46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亿元,较期初下降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亿元,较期初下降0.50%。主要资产负债变动如下:

单位: 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386,027,955.0211.60140,358,337.924.20175.03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8,358,423.400.558,509,719.990.25115.73主要是报告期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20,491,322.000.62-主要是报告期将
信用等级高的应收票据进行重分类调整所致
预付款项16,751,559.450.509,355,696.400.2879.05主要是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0,202,795.010.315,435,680.600.1687.70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委托贷款所致
债权投资--19,506,597.080.58-100.00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委托贷款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9,942,950.320.9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2,869,800.001.2924,652,350.000.7473.9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开发支出18,538,813.360.56-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资本化研发投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66,237,539.061.9946,649,735.241.4041.99主要是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838,760.950.038,625,796.280.26-90.28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客户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6,063,104.540.183,068,658.450.0997.58主要是报告期应交所得税和房产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4,661,009.270.141,781,284.480.05161.67主要是往来款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15,805,963.520.4710,762,127.700.3246.87主要是报告期收
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股本137,824,131.004.1498,398,696.002.9540.07主要是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库存股90,442,823.822.7250,049,014.731.5080.71主要是报告期回购股份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5,894,279.400.18-1,033,915.69-0.03不适用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经营成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816万元,同比下降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81万元,同比下降46%,扣非后净利润11,668万元,同比下滑48%,报告期内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49万元,同比增长132%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348,659.97193,633,969.1513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293,330.18169,738,155.9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303,128.63-465,382,363.52-6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消化库存策略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在2023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人民币汇率变动、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依据

基于对2024年市场、行业等主要影响因素的预判,结合公司2024年的业务发展规划。

(二)预算编制假设

1、公司生产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外汇汇率、主要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4、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研发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重大困难;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指标

2024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在研发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提升系统效率,保持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恢复。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4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5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独立董事基于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各自拟定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宝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雪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政)》。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286,776.39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4,181,283.39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本会议文件发出日,公司总股本为134,801,74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111,614股后的总股数为133,690,1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160,558.50元(含税),合计转增40,107,03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8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渭南海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荔瑞联”)和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荔海泰”)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对于上述授信,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和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1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11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遴选审计机构。

本次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共计三家,分别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招标中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经公司与致同所沟通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包含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12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 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13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任职的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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