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 公告编号:2024-042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856.14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红太阳)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1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查明,ST红太阳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且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占用资金,违反了《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等规定。根据ST红太阳2024年5月9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5月7日,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2,884,052,856.14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8.17%。
ST红太阳、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及江苏国星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第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ST红太阳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及江苏国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 ST红太阳的资金。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包含前期归还资金)。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事项抓紧整改。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
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公司积极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及进展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持续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催促其尽快清偿占款。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同时,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相关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856.14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加快推进重整申请相关层报审查工作。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2023年11月2日,南一农集团、江苏国星、南京苏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目前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目前,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截至2024年5月9日,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质押 | 司法冻结 | 轮候冻结 | ||||||
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南一农集团 | 182,924,731 | 31.50% | 167,850,000 | 91.76% | 28.90% | 182,424,031 | 99.73% | 31.41% | 1,389,416,244 | 759.56% | 239.24% |
杨寿海 | 6,454 | 0.0011% | / | / | / | 6,454 | 100% | 0.0011% | 32,270 | 500.00% | 0.006% |
合计 | 182,931,185 | 31.50% | 167,850,000 | 91.76% | 28.90% | 182,430,485 | 99.73% | 31.41% | 1,389,448,514 | 759.55% | 239.24% |
注:截至2024年5月9日,南一农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0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82,424,031股,合计持有公司182,924,731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