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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医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稳健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璐璐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申晨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项目工作内容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公司于2023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的议案》,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同意将募投项目“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及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在实施主体之间进行调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到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敷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及“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长建设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战略需要,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关于业绩情况:受感染防护产品上一年高基数、2023年市场需求大幅下降的影响,2023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1.85亿元,同比下降27.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4.84%和73.61%。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营业收入及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具有合理原因解释,主要是受到前期感染防护产品高基数影响以及本期感染防护产品需求减少的影响。整体而言,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质量优势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可,销售渠道不断增多,公司经营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4年1月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主要内容为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减持相关要求、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的《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受感染防护产品上一年高基数、今年市场需求大幅下降的影响,2023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1.85亿元,同比下降27.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4.84%和73.61%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因前述事项导致业绩下滑的相关风险。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不适用
8.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保公积金被追缴的赔偿承诺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宜昌稳健房产被拆除的赔偿承诺不适用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约时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存在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11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深圳函[2023]77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2023年11月1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5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中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沈璐璐王申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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