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郭柏春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退休,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23.00万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323.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