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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泽宇智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泽宇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4年5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泽宇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5月8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视频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

本次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对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要求,结合2023年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的相关案例,从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内幕交易、限制期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等方面进行讲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证券市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泽宇智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谢明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泽宇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资本市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泽宇智能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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