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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6号)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9号”文同意,公司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债”,债券代码“128093”。“百川转债”转股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3日。“百川转债”于2022年2月7日触发有条件赎回,2022年3月2日为“百川转债”赎回日,自2022年3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百川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3月1日,由于“百川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王亚娟夫妇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0.9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9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97,8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1069号”文同意,公司97,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2”,债券代码“127075”。“百川转2”转股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18日。

由于“百川转2”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93,572,64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王亚娟夫妇持股比例再次被动稀释0.01%。

二、本次被动稀释前后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本次被动稀释前本次被动稀释后备注
持有股份数量(股)变动时上市公司总股本(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股份数量(股)变动时上市公司总股本(股)占总股本比例
郑铁江、王亚娟夫妇130,990,000565,415,31423.17%130,990,000565,866,48523.15%因公司“百川转债”、“百川转2”转股
119,690,000565,866,48521.15%119,690,000593,168,49520.18%
107,830,000593,168,49518.18%107,830,000593,572,64918.17%

三、被动稀释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
住所江苏无锡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9日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股票代码002455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1%
合 计0被动稀释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郑铁江、王亚娟夫妇合计持有股份13,099.0023.1710,783.0018.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99.255.483,295.755.55
有限售条件股份9,999.7517.697,487.2512.61
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两人系夫妻关系; 2、信息披露义务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565,415,314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目前总股本593,572,649股计算; 3、上述持股比例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上述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1%及大宗减持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3、控股股东本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累计权益变动已达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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