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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2024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18号,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引春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119,892,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65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9,856,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4人,代表股份3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0,60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29%。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爱华、王雪梅、廖帮明、苏建林、唐松华、汪萍、顾骅珊分别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9%;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因股东周引春、顾美娟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股东周引春、顾美娟、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89,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2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9%;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9%;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8,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0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9%;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882,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3%;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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