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议题目录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5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议案)
目录议案一:
...... 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 ...... 1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5
议案三: ...... 2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 20
议案四: ...... 24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4
议案五: ...... 26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6
议案六: ...... 27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7
议案七: ...... 3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7
议案八: ...... 38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8
议案九: ...... 39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贤) ...... 39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民英) ...... 48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俊安) ...... 57
议案一: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支持经理层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23年以来,面对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需求转弱,主导产品价格承压等多重挑战,神马股份紧紧围绕既定生产经营目标,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聚焦企业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提升,采取一系列针对性、变革性、牵引性举措,多措并举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对冲不利因素影响。
截至2023年年末,上市公司神马股份资产总额为
314.4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9.19亿元,与同期相比减少16.53亿元;全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0,835万元,与上年的45,792万元相比减少14,957万元。主要原因是:
1.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47,023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867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9,964万元;4.因研发支出变动减利1,240万元;5.因财务费用变
动减利2,069万元;6.因其他收益变动增利3,596万元;7.因投资收益变动增利7,384万元;8.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增利9,156万元;9.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增利5,049万元;
10.因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增利135万元;11.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增利958万元。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董事会部分成员变更工作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樊亚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王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部分成员变更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合法有效运行,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二、完成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聘任工作2023年3月,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路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臻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2023年5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路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李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路伟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10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23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了公司经理层的平稳过渡和稳定运行。
三、完成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工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计划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万股,不超过52万股(其中,李本斌先生、仵晓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每人增持不低于2万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1%
四、完成神马普利材料、平煤神马融资租赁公司的收购工作
2023年4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9.75%股权,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18.95%股权,并以零元价格受让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20.56%注册资本(出资未到位,对应认缴金额4,557.17万元)的认缴出资权。该项收购有利于扩充公司产业链,促进公司产业协同,增加公司盈利点,提高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
2023年8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了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收购可以发挥融资租赁公司所在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地位,为公司提供产业服务相匹配的金融工具,能促进公司充分实现产融协同发展。同时以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平台,收集市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优质资金信息,为公司内部单位提供多元化、切实有效的资金解决方案,扩展中长期资金筹措渠道。
五、完成尼龙化工公司引入建信投资、中银投资公司,股权投资10亿元
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引入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均为5亿元人民币,合计增资10亿元人民币,增资资金用于偿还标的公司或神马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金融负债。增资后股权比例为:神马股份持股61.79%,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15.66%,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2.99%,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49%,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49%。
本次10亿元股权融资,进一步提升了尼龙化工公司资本实力,优化了资产结构。同时,本次增资是公司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目标。
六、完成神马股份30亿可转债发行工作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发行数量3,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11亿元、聚碳材料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1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亿元,可有效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所需资金的充沛。
七、完成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日常工作2023年共依法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7次临时股东大会,18次董事会,披露临时公告118份,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议题)均纳入了会议议程,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并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所有决议在会后都及时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知悉权也得到了充分保证。
八、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公司及时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形式详细讲解了公司整体情形和近一年发展情况,公司宣传片放在上证路演网站展示播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参加线上问题答复,与广大投资者实时充分
沟通。
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借助全景网平台充分实时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半年报、三季报披露后,分别举办了半年报、三季报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会,实时与广大投资者互通交流,认真耐心地与投资者交流企业战略、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司在连续多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勇担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的双重社会责任,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关切,发布了2022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这是公司首次编制和发布ESG报告,全方面展现了公司在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方面的实践经验和高质量发展成果。
九、完善产业布局,增强产业链竞争力
2023年,为丰富产品种类,完善尼龙产业链,增强自身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尼龙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进行了多项投资布局。
公司注资23,7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龙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龙安化工利用所在地周边焦化企业副产焦炉气资源,进行焦炉气深加工,生产液氨和LNG产品,
既提高富裕煤气的综合利用价值,又可改善大气环境、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耗、补充天然气供应,提高尼龙产业链的原料保障能力,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注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该公司可为科研成果提供中间试验场地和条件,进行成果二次开发,并能进行一定规模试生产的科研性生产组织。中试基地的任务是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小批量试生产,并研制新产品、新工艺。可直接应用于生产领域的中试技术成果,是科研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的重要途径。
公司以现金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国宏投资以现金出资2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隆兴投资以现金出资1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成立河南神马国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签定投资合作意向协议,成立合资公司。本次投资对公司加强与央企合作力度、推动石化产业和尼龙产业高效对接、满足公司尼龙产业原材料需求、进一步延伸尼龙产业链、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公司认缴出资29,900万元,出资比例为29.90%;平顶山市发投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40%;河南农开产业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29,900万元人民
币,出资比例为29.90%;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0.1%;河南椿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0.1%。五方公司为充分利用各方各自优势,实现各方合作共赢之目的,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尼龙新材料和新型综合能源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投资。
为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尼龙产业整体规划布局,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可有效改善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全力调结构、促发展,将尼龙主业做强做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十、制订并实施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5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方案已
于2023年5月25日实施。
十一、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2、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助力公司高速发展。
3、深化内部改革,提升质量效益。
4、强化经营管控,供销管理双向提质。
5、加快结构调整,推进项目建设。
6、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品结构。
7、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十二、2024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六个坚定”,突出“六高一强”,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延链育新”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对标管理,统筹推进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加快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
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
生产量:尼龙66工业丝61,000吨、尼龙66帘子布72,000吨、尼龙66切片199,000吨、尼龙6切片74,500吨、尼龙6民用丝16,000吨、双酚A134,600吨、PC
89,950吨,实现产销平衡。
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营业成本125亿元,费用14亿元。
为确保上述经营目标的完满实现,公司2024年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筑牢安全环保底线。
二是加强产销研一体化管理,提升产业链运营效率。
三是加强资本运作,持续助力公司高速发展。
四是推进“三高”产品研发,提高产品效益。
五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各位股东,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出发,恪尽职守,凝聚共识,开拓创新,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二: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在2023年度中,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权力和义务,行使了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了公司各方面业务开展的合法、规范和股东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四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五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5月9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六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2023年5月26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七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八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六)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九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2021年2月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所持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9.75%股权,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18.95%股权,并以零元价格受让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20.56%注册资本(出资未到位,对应认缴金额4,557.17万元)的认缴出资权,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等事项,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合理的,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五)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在现有经营条件下,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本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各位股东,过去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在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股东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对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以追求股东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以扎实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委托,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神马股份紧紧围绕年度预算目标,强化管理,加强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降成本,控费用,加快新建项目投产进度,认真履行财务管控职能,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克服种种困难,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2023年各项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4.42亿元,负债总额197.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95亿元。资产负债率62.80%。每股净资产7.50元。当年每股收益0.12元。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1.主要产品产销量
尼龙66工业丝,计划产销56,000吨,实际生产完成56,008吨,完成计划的100.01%,实际销售完成52,533吨,完成计划的93.81%。
尼龙66帘子布,计划产销74,000吨,实际生产完成70,174吨,完成计划的94.83%,实际销售完成70,491吨,完成计划的95.26%。
尼龙66切片,计划产销138,000吨,实际生产完成172,017吨,完成计划的124.65%,实际销售完成173,700吨,完成计划的125.87%。
尼龙6民用丝,计划产销15,000吨,实际生产完成14,645吨,完成计划的97.63%,实际销售完成15,885吨,完成计划的105.90%。
双酚A,计划产销108,000吨,实际生产完成78,574吨,完成计划的72.75%,实际销售完成83,081吨,完成计划的76.93%。
PC,计划产销50,000吨,实际生产完成54,903吨,完成计划的109.81%,实际销售完成46,437吨,完成计划的92.87%。
2.营业收入
全年累计实现收入129.19亿元,与上年的145.72亿元相比减少16.53亿元。
3.利润总额
全年累计实现利润30,835万元,与上年的45,792万元相比减少14,957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47,023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867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9,964万元;4.因研发支出变动减利1,240万元;5.因财务费用变动减利2,069万元;6.因其他收益变动增利3,596万元;7.因投资收益变
动增利7,384万元;8.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增利9,156万元;9.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增利5,049万元;10.因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增利135万元;11.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增利958万元。
4.净利润全年实现净利润21,040万元,与上年的41,542万元相比减少20,50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37万元。
5.主要费用支出情况销售费用。全年累计发生9,309万元,与上年的8,442万元相比增加867万元,上升10.27%。
管理费用。全年累计发生51,389万元,与上年的61,353万元相比减少9,964万元,下降16.24%。
财务费用。全年累计发生31,013万元,与上年的28,944万元相比增加2,069万元,上升7.15%。
6.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资产总额314.42亿元,与上年的
282.73亿元相比增加31.69亿元,上升11.21%。
负债总额197.47亿元,与上年的172.48亿元相比增加24.99亿元,上升14.49%。
所有者权益总额116.95亿元,与上年的110.25亿元相比增加6.70亿元,上升6.08%。
资产负债率为62.80%,与上年的61.01%相比上升1.79个百分点。
7.每股收益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每股收益为0.12元,与上年的0.38元相比减少0.26元。
二、2024年预算
生产量:尼龙66工业丝61,000吨、尼龙66帘子布72,000吨、尼龙66切片199,000吨、尼龙6切片74,500吨、尼龙6民用丝16,000吨、双酚A134,600吨、PC89,950吨,实现产销平衡。
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3亿元,营业成本125亿元,费用14亿元。
2024年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已制定,为确保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完成,拟在成本管控、资金资本结构等方面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制订严明的奖惩制度、细化预算指标责任等举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四: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374,861.0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0,279,699.43元(母公司报表口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以公司2023年年末总股本1,044,178,65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12,780,130股后的股份数1,031,398,528股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合计派发141,301,598.3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141,301,598.34元,分红比例为114.5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请予审议。
议案五: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发生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 差异较大原因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运输服务等 | 482,400.00 | 379,485.9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电费、燃力动力等 | 180,000.00 | 177,248.19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63,000.00 | 57,763.18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采购设备、修理费等 | 33,100.00 | 33,200.07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氢气 | 35,000.00 | 26,739.86 |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 | 11,245.37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化学品 | 12,000.00 | 10,649.06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胶料 | 6,000.00 | 4,435.38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 润滑母粒 | 3,600.00 | 2,368.7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8,700.00 | 2,063.17 |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费服务等 | 100.00 | 2,027.82 |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蒸汽、高纯水 | 1,500.00 | 1,527.04 |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550.00 | 1,473.40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包装料、纺专 | 520.00 | 809.46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515.00 | 718.85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加工服务、租赁服务 | 750.00 | 465.66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等 | 675.00 | 660.55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 | 596.55 |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采购 | 医疗服务 | 450.00 | 515.84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366.97 |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 | 356.38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技术服务 | 200.00 | 313.44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设计服务 | 281.28 |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输服务、修理服务 | 265.81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信息服务等 | 50.00 | 248.98 |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技术服务 | 230.93 |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227.52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207.55 | |
河南京宝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液化气 | 166.82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 | 报刊费、广告费 | 200.00 | 146.29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修理费、采购设备 | 136.70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电费 | 150.00 | 96.72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油料等 | 77.00 | 70.75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设计费 | 52.83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21.51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11.47 |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检测服务 | 10.3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 | 焦炭 | 7.54 |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服务 | 7.34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 | 6.99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辅材 | 5,500.00 | 6.34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 | 包装物 | 5.77 |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服务 | 4.6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3.15 |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培训服务 | 3.03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 | 采购 | 油费 | 2.66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服务 | 2.59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35 |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物业服务 | 1.33 |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0.94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服务 | 0.87 |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服务费 | 0.75 |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检测服务 | 0.06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300.00 |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技术服务 | 58.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蒸汽 | 40.00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8,91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纯苯、己二酸 | 53,000.00 | 53,013.48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 | 气囊丝 | 35,000.00 | 42,042.69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等 | 20,600.00 | 35,355.46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等 | 30,882.81 | |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切片 | 13,000.00 | 11,971.28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66盐等 | 10,697.6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环己烷、纯苯等 | 40,005.00 | 6,125.52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特种尼龙 | 4,000.00 | 6,588.22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销售 | 帘子布、切片 | 4,300.00 | 4,331.91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材料销售 | 15.00 | 3,452.77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 | PC、切片等 | 2,843.19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己二胺等 | 2,788.08 |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笑气 | 2,650.00 | 2,745.88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2,366.76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2,750.00 | 2,306.84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9,600.00 | 1,001.87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 | 技术转让与服务 | 1,000.00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 | 1,600.00 | 816.91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 | 代理费、咨询费 | 741.22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4,000.00 | 714.39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624.00 | 666.51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中压蒸汽、氮气等 | 25.00 | 663.56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607.00 | 644.34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566.04 |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425.00 | 421.19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浸胶帆布、工业丝等 | 1,400.00 | 374.89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207.55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 | 96.00 | 69.28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 | 45.3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35.07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 | 9.26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己二胺、能源等 | 33.00 | 8.62 |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 | 0.91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522.00 | |
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100.00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租 | 房屋租赁 | 118.00 | 80.27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厂房屋顶 | 30.00 | 31.42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20.00 | 16.4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7.00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9.00 | 28.57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443.24 |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60.67 |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597.8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55.97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85.72 |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98.50 |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496.24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12.46 | |
平顶山平叶尼龙铁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689.89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设备租赁费 | 870.00 | 861.56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中心 | 租入 | 房产 | 132.39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租入 | 房产 | 114.29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厂房、仓库 | 516.00 | 200.00 |
合计 | 1,040,267.00 | 947,466.83 |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947,466.83万元,比2023年全年预计金额少92,80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集团招采中心预计的部分采购业务未发生。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严格遵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业务开展情况详见2024年3月20日上交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 2024年预计发生额(万元) | 差异较大原因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运输服务等 | 379,485.95 | 468,00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电费、燃力动力等 | 177,248.19 | 209,000.00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57,763.18 | 63,500.00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采购设备、修理费等 | 33,200.07 | 37,850.00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氢气 | 26,739.86 | 30,500.00 |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 | 11,245.37 | 101,650.00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化学品 | 10,649.06 | 12,000.00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胶料 | 4,435.38 | 15,000.00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 润滑母粒 | 2,368.75 | 5,80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2,063.17 | 5,000.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费服务等 | 2,027.82 | 3,000.00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蒸汽、高纯水 | 1,527.04 | 1,800.00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1,473.40 | 1,600.00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包装料、纺专 | 809.46 | 2,600.00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718.85 | 1,500.00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加工服务、租赁服务 | 465.66 | 50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等 | 660.55 | 700.00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 | 596.55 |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采购 | 医疗服务 | 515.84 | 800.0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366.97 |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 | 356.38 | 900.00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技术服务 | 313.44 | 600.00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设计服务 | 281.28 | 300.00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输服务、修理服务 | 265.81 | 300.00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信息服务等 | 248.98 | 200.00 |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技术服务 | 230.93 | 230.00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227.52 | 200.00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207.55 | 600.00 |
河南京宝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液化气 | 166.82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 | 报刊费、广告费 | 146.29 | 150.00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修理费、采购设备 | 136.70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电费 | 96.72 | 100.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油料等 | 70.75 | 10.00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设计费 | 52.83 | 50.00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21.51 | 30.0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11.47 |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检测服务 | 10.3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 | 焦炭 | 7.54 |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服务 | 7.34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 | 6.99 | 100.00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辅材 | 6.34 | 5.00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 | 包装物 | 5.77 |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服务 | 4.67 | 5.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3.15 | 3.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培训服务 | 3.03 | 10.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 | 采购 | 油费 | 2.66 | 40.00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服务 | 2.59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35 | 2.00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物业服务 | 1.33 |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0.94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服务 | 0.87 |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服务费 | 0.75 |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检测服务 | 0.06 |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采购材料、采购设备、修理费 | 3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蒸汽 | 20.00 |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 | 25.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纯苯、己二酸 | 53,013.48 | 53,000.00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 | 气囊丝 | 42,042.69 | 40,0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等 | 35,355.46 | 35,000.00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等 | 30,882.81 | |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切片 | 11,971.28 | 12,000.00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66盐等 | 10,697.65 | 10,50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环己烷、纯苯等 | 6,125.52 | 9,000.00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特种尼龙 | 6,588.22 | 5,800.00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销售 | 帘子布、切片 | 4,331.91 | 4,500.0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材料销售 | 3,452.77 | 1,600.00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 | PC、切片等 | 2,843.19 | 100.00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己二胺等 | 2,788.08 | 3,000.00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笑气 | 2,745.88 | 3,200.00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2,366.76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2,306.84 |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1,001.87 | 1,000.00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 | 技术转让与服务 | 1,000.00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 | 816.91 | 1,820.00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 | 代理费、咨询费 | 741.22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714.39 | 1,000.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666.51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中压蒸汽、氮气等 | 663.56 |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644.34 |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566.04 |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421.19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浸胶帆布、工业丝等 | 374.89 | 380.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 | 207.55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 | 69.28 | 70.00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 | 45.3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材料 | 35.07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 | 9.26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己二胺、能源等 | 8.62 | 30.00 |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 | 0.91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租 | 房屋租赁 | 80.2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厂房屋顶 | 31.42 | 30.00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16.40 | 17.00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28.57 | 30.00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443.24 | 60.00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60.67 | 120.00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597.84 | 45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55.97 | 150.00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85.72 | 1,400.00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98.50 | 1,000.00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496.24 | 2,5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12.46 | 560.00 |
平顶山平叶尼龙铁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689.89 | 2,400.00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设备租赁费 | 861.56 | 9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中心 | 租入 | 房产 | 132.39 | 14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租入 | 房产 | 114.29 | 120.00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厂房、仓库 | 200.00 | 200.00 |
合计 | 947,466.83 | 1,156,587.00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1)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情况: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5%-1.65%;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总额:预计0万元;
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额度:预计0万元。
(2)2024年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融资租赁业务预计情况:
合计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含2024年1月31日已公告的12,000万元、2024年3月12日已公告的24,000万元)。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拟决定2024年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聘期为一年。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碳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工商企业代付贸易融资5,000万元即将到期,聚碳材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需求,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续作工商企业代付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保证金500万元。本公司拟为此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尚贤)
一、基本情况尚贤女士,1970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威电子独立董事、中原环保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尚贤 | 18 | 18 | 17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尚贤 | 8 | 4 |
2023年公司召开的8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2年年报制作期间,根据公司内控审计制度相关要求,本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23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及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3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董事变更和高管聘任工作,我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相关职责,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3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
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对公司2023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3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年5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路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议案》。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将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我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董事变更、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83,317,331股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3、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报告期内,受大环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本人建议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改革力度,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公司采纳了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如后续研究提出了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和办法。
五、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
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谢谢大家!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民英)
一、基本情况刘民英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工艺及装备研究开发。主持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十二五“863计划”、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大型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20余项。获“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部-杜邦科技创新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7项。现任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尼龙工程塑料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原环保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次数 | 次数 | 加次数 | 次数 | 次数 | 自参加会议 | |
刘民英 | 18 | 18 | 17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民英 | 8 | 3 |
2023年公司召开的8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2年年报制作期间,我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23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及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023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特别是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都进行了充分论证,为公司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董事变更和
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3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对公司2023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3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年5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路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议案》。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将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我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董事变更、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83,317,331股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3、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建议公司高度关注股价走势,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采纳了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如后续推出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大股东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等措施。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本人将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完善公司各项治理,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俊安)
一、基本情况武俊安先生,1967年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代表河南省参选国家财政部举行的“首届企业十大总会计师”评选,曾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首届“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河南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部及资产评估部主任、总会计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河南瑞贝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化总监、副总裁、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武俊安 | 18 | 18 | 16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武俊安 | 8 | 4 |
2023年公司召开的8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2年年报制作期间,我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23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及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3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3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
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对公司2023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3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年5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路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议案》。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将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我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董事变更、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和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83,317,331股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3、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报告期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建议公司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项目运营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势能、注入新动能。公司高度重视本人的意见,目前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相关业务部门逐步加以落实。
五、总体评价2023年,我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