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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3议案十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17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

附件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7

附件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3

附件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洪伟先生

5、会议出席人员: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其他人员。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过全体董事共同努力,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完善、效益提高和机制健全为重点,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根据监督情况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二)。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根据各位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形成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附件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四)。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结合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73,348.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93,603,811.97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4,770,66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73,907股后的股本420,896,75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5,109.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内部制定的《薪酬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综合公司年度经营结果与盈利能力、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关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的薪酬按《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不在公司领取;

3、独立董事2024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适用期限:本薪酬方案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以上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内部制定的《薪酬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综合公司年度经营结果与盈利能力、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2024年的薪酬按《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不在公司领取;

3、薪酬构成:基本工资、职能补贴、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适用期限:本薪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以上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670.7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8,558.4418,558.44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5,510.2915,510.29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40,068.7340,068.73

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增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购置房产使用已租赁场地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方式购置房产使用已租赁场地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研发费用、铺地流动资金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序号资金类别变化前投资总额(万元)变化额(万元)变动后投资总额(万元)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工程建设费用5,497.50-4,553.92943.58
2研发费用8,732.501,681.9010,414.40
3铺底流动资金4,328.442,872.027,200.46
合计18,558.44-18,558.44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序号资金类别变化前投资总额(万元)变化额(万元)变动后投资总额(万元)
1工程建设费用4,056.50-2,947.161,109.34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化项目2研发费用7,737.501,028.438,765.93
3铺底流动资金3,716.291,918.735,635.02
合计15,510.29-15,510.29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计划和奋斗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妥应对经济波动和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5,775,044.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3,348.6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04%。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102.520.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40,087.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09%。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3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以下16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审议通过以下3项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7月19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6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以下7项议案: 1、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10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1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10项议案: 1、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8、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议案; 9、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以下3项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相关议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议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相关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符合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董事会2024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将以技术创新发展为驱动,推动公司自主创新发展道路。公司将围绕电源管理和快充协议领域持续深耕,不断开拓技术的应用面,聚焦汽车电子、人工智能、智能音频、新能源等新兴应用领域,进行新技术的研发,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

(二)巩固现有市场地位,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关注不同领域的业务需求,不断挖掘新兴市场的新机会。在深耕消费电子市场基础上,不断拓展更多优质的品牌客户,稳固现有市场的地位。同时,紧跟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通讯等新兴领域的应用需求,结合自身技术优势,着力开拓汽车电子芯片、AI电源

管理芯片、锂电BMS芯片、存储PMIC芯片、智能音频芯片、光伏电源管理芯片的市场,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在新兴领域的应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构建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将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完整的人才体系建设。公司将大力引进芯片高端人才,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的方式,结合证券薪酬化的薪资制度,吸引海内外优秀的人才。在内部培养方面,公司将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更多专业的知识培训、讲座,组织更多的专业技能比赛,搭建企业和高校的合作交流平台,激发员工的自我内驱力,鼓励员工追求卓越创新,从而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全面防范经营性风险,强化风险管理的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业务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始终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作为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经营管理,规范公司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资本市场信息提振。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情况,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做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的持续提升工作,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以下10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7月19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以下6项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选举刘奕奕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胡仑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1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1项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控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担保事项的要求,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在2023年度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敖静涛)

我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3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敖静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分所所长、审计部经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珠海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敖静涛12129005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

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作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六)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8月22日、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七)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继续聘请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八)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于2023年11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护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63)。

(九)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全部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63)。

(十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二) 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和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上市流通总数为4,770,660股。

(十三)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4,770,660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73,907股后的股本420,896,753股为基数,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5,109.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12%。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下一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敖静涛2024年5月17日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鸿)

我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四)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3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六)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张鸿12121200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结合参加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谈话,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经营、技术研发的相关发展情况。通过现场听取管理层汇报的方式,我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并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作为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5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8月22日、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七)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继续聘请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八)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于2023年11月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护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63)。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23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全部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63)。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和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上市流通总数为4,770,660股。

(十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4,770,660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73,907股后的股本420,896,753股为基数,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5,109.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2%。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下一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鸿2024年5月17日

附件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518Z03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15,775,044.39867,261,374.924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3,348.62154,913,056.58-8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40,087.97143,389,729.58-8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38-8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11.31减少9.65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90,179.23-42,039,684.56不适用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1,983,660,889.531,872,024,594.19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0,418,154.261,755,071,644.654.29

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102,520.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3%。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83,660,889.53元,同比增加111,636,295.34元,增长5.96%,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941,064,086.571,058,930,639.31-11.13%
应收票据11,061,579.908,150,118.9135.72%
应收账款126,610,616.6982,723,385.8853.05%
应收款项融资5,585,166.691,803,430.50209.70%
预付款项27,280,489.9142,472,534.70-35.77%
其他应收款8,801,662.099,656,574.66-8.85%
存货446,971,233.18293,653,616.9952.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1,538,598.17-100.00%
其他流动资产60,033,979.9550,386,933.7019.15%
流动资产合计1,627,408,814.981,679,315,832.82-3.09%
债权投资151,340,333.33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293,380.83394,944.22-25.72%
长期股权投资48,073,219.9435,435,410.3535.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2,000,000.00不适用
固定资产39,512,019.8947,592,164.24-16.98%
使用权资产13,009,306.0911,263,591.3915.50%
无形资产18,384,681.3323,399,075.17-21.43%
商誉1,010,912.171,010,912.170.00%
长期待摊费用5,041,680.994,023,184.5325.32%
递延所得税资产6,473,734.854,243,395.3552.56%
其他非流动资产61,112,805.1365,346,083.95-6.48%
非流动资产合计356,252,074.55192,708,761.3784.87%
资产总计1,983,660,889.531,872,024,594.195.96%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 应收票据较上年增加35.72%,主要系报告期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上年增加53.05%,主要系报告期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增加209.70%,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 预付款项较上年减少35.77%,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5) 存货较上年增加52.21%,主要系报告期生产备货,原材料增加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赎回所致。

7) 债权投资较上年增加151,340,333.33元,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8) 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增加35.66%,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增加12,0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10)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增加52.56%,主要系报告期资产减值及股权激励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53,495,714.45元,同比增加

36,431,662.85元,增加31.1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应付账款61,467,720.9136,125,732.8070.15
合同负债6,520,763.889,494,696.82-31.32
应付职工薪酬43,879,119.1829,374,348.3449.38
应交税费11,395,988.777,009,316.8862.58
其他应付款1,185,750.7610,959,215.37-89.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14,340.764,797,096.4642.05
其他流动负债10,460,232.377,223,741.1944.80
流动负债合计141,723,916.63104,984,147.8635.00
租赁负债7,262,153.787,829,627.56-7.25
递延收益3,306,951.012,687,164.3723.06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693.031,563,111.81-2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11,771,797.8212,079,903.74-2.55
负债合计153,495,714.45117,064,051.6031.12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 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70.15%,主要系报告期应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2) 合同负债较上年减少31.32%,主要系报告期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3)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49.38%,主要系应付的职工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4) 应交税费较上年增加62.58%,主要系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 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减少89.18%,主要系报告期应付的单位往来款减少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42.05%,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44.80%,主要系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30,418,154.26元,同比增加75,346,509.61元,增长4.29%。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股本424,770,660.00420,000,000.001.14
资本公积1,155,041,227.061,000,960,290.1615.39
减:库存股7,878,435.91不适用
盈余公积57,173,756.8842,612,751.1234.17
未分配利润201,310,946.23291,498,603.37-3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30,418,154.261,755,071,644.654.29
少数股东权益-252,979.18-111,102.06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合计1,830,165,175.081,754,960,542.594.29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 库存股较上年增加7,878,435.91元,主要系报告期回购股份所致。

2) 盈余公积较上年增加34.17%,主要系报告期按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 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减少30.9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股东分红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215,775,044.39元,同比2022年度增长40.19%,实现净利润29,231,471.50元,同比2022年度减少81.06%。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1,215,775,044.39867,261,374.9240.19
营业成本835,306,339.89515,649,718.3661.99
税金及附加5,540,619.604,946,382.1712.01
销售费用29,521,703.6216,055,775.3383.87
管理费用67,833,722.0555,424,613.0822.39
研发费用306,165,036.78167,010,950.8983.32
财务费用-36,190,779.20-28,954,808.4524.99
其中:利息费用572,127.82392,192.1545.88
利息收入37,128,498.6630,584,228.8921.40
加:其他收益42,925,016.9540,128,177.646.97
投资收益-11,266,452.67-631,037.85不适用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266,452.67-564,589.65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273.11-100.00
信用减值损失-2,236,479.72-2,056,750.75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4,427,376.98-10,861,547.56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123,572.48不适用
营业利润32,716,681.71163,724,858.13-80.02
加:营业外收入112,000.00206,008.96-45.63
减:营业外支出264,365.9542,608.15520.46
利润总额32,564,315.76163,888,258.94-80.13
所得税费用3,332,844.269,568,329.35-65.17
净利润29,231,471.50154,319,929.59-81.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73,348.62154,913,056.58-81.04
少数股东损益-141,877.12-593,126.99不适用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1)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品类和结构、不断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和客户群体,公司车规、BMS、新能源等相关芯片都已经批量量产所致。

2)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1.99%,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增加及芯片出货数量增加所致。

3)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3.87%,主要系销售人员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4)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83.32%,主要系加大研发直接投入,扩大研发人员规模、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5) 投资收益较上年减少10,635,414.82元,主要系报告期联营企业投资亏损所致。

6)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6,434,170.58元,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7)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减少45.63%,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合同违约金减少所致。

8)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520.46%,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90,179.23-42,039,684.56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484,538.95-189,817,677.8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288,767.67892,586,091.50-108.55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的银行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分配股利、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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