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古朴先生、张亮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胡嘉先生、高刚先生、徐小伍先生,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黄如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黄如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黄如华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黄如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家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黄如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嘉先生;委员: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亮先生;委员:肖家河先生、高刚先生。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