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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报告一: ...... 6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广昌) ...... 6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洪川) ...... 15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景伟) ...... 24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3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55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6

议案五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63

议案六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5

议案七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7

议案八 :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 74

议案九 :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 7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

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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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孙光幸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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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听取报告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9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宣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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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一: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广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利用自身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规范运作不懈努力。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广昌,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专业及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总干事。历任防化研究院工程师、秘书、参谋、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现任中国兵工学会理事、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总干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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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召开4次股东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2023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99600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要求,召集或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就议题内容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交流,会上审慎表决。报告期内,我参加的专门委员会涉及议题共48项,我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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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43★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77
提名委员会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6

★注: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委员因公司董事会进行调整,我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不再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此,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未出席。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审计机构加强沟通,2023年2月,参加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公司日常沟通与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先后3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主要目的是参观生产一线,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及新产品的研发情况。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带领下,现场参观了华强制盖公司、特品生产车间、胶塞生产车间及研发部门,并与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公司的生产情况以及科研进展。

除现场考察外,报告期内,共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3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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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建议公司在军品板块积极应对部队装备订购政策调整等新形势,多措并举开拓市场。民品板块,加强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节奏,开发新产品,形成新增长点。公司认真采纳我的建议,积极应对不利因素,全力竞标抢订单,主动拓展新渠道,全力开拓新用户,同时加大科研投入,着力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我保持日常沟通,全面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我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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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披露各期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议案均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经过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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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聘请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后又因前任总会计师工作调整,公司拟聘任新任总会计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两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出具提名函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我认为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认为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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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我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则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此次董事会关于此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2次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完成第二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审议,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相关议案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其中,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亦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经审阅相关资料,我认为:2次补选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职业经历,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且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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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且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初定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预发标准的议案》;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及兑现的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集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资料,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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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广昌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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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洪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洪川,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伦敦、中国香港办公室访问律师,美国世达法律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北京怡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执委合伙人;现兼任上海嵩森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智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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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召开4次股东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99700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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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4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77
提名委员会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注:“—”表示本人非该委员会委员。

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审慎研究会议资料,并就资料存疑事项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积极联络,与其他委员及时沟通交流,会上,规范行使表决权,我参与的7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4次提名委员会共涉及议题36项,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自身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建议公司加强合规培训,加强理论规则学习等。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审计机构加强沟通,2月,参加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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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公司日常沟通与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先后到公司进行了2次实地现场考察,主要目的是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公司基础管理情况。一是对公司智能化胶塞生产车间、军品产品生产车间进行参观,全面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二是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合规管理情况。除现场考察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动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报告期内,本人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2次,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建议公司强化合规管理、严防法律风险;进一步拓宽民品市场。公司积极采纳我的建议,一方面,积极加强合规培训,提升合规意识;另一方面,加大民品市场开拓力度,销量与收入实现双增长,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我保持日常沟通,通过电话沟通、文件报送等形式不定期为我提供信息参阅,全面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我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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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各期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议案均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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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经过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聘请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后又因前任总会计师工作调整,公司拟聘任新任总会计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两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出具提名函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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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认为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我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则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此次董事会关于此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2次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完成第二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审议,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相关议案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其中,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亦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经审阅相关资料,我认为:2次补选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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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职业经历,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且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初定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预发标准的议案》;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及兑现的议案》。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推动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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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洪川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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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景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为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不懈努力。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全体股东和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景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历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干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首程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北京琴宗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信永中和普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全电智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信永中和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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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对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召开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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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次数加会议
99800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4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77
提名委员会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6

注:“—”表示本人非该委员会委员。

会议召开前,仔细研究会议资料,并与相关负责人积极沟通,会上,审慎表决,报告期内,我参会的7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涉及议题合计33项,均投了赞成票,针对公司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如建议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针对营业收入不高的情况,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经营业绩等。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审计机构加强沟通,2月,参加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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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沟通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公司日常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报告期内,通过电话的形式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1次,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经营业绩及内控建设。建议公司用好募集资金,积极寻找业务的新方向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认真听取我的建议,在军品和民品两个板块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主动拓展新渠道,积极寻找新客户,取得一定成效。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与我保持日常沟通,通过电话沟通、文件报送等形式,发送内部月度例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会议纪要等内部材料的形式不定期为我提供信息参阅,全面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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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我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各期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议案均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时对外披露。我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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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经过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聘请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任期届满原因,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后又因前任总会计师工作调整,公司拟聘任新任总会计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两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出具提名函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认真审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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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后,我认为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认为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我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则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此次董事会关于此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2次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完成第二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审议,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及聘任新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相关议案均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其中,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亦通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经审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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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我认为:2次补选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职业经历,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且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各项规则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初定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预发标准的议案》;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及兑现的议案》。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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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本人将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景伟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集团公司总体要求,持续巩固改革发展成果,践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同时,持续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严谨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权利,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协调运转,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合规开展上市公司经营运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权益保护,有效行使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职责。现就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全面重塑科技创新体系,打造科研创新前沿阵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落实集团公司关于重塑科技创新体系、系统推进科技企业转型(2022—2025)专项行动方案及“13481”科技创新行动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公司“1233”战略落地,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实力,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转型,更好服务市场开发,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主要履行北京研发中心职能,以展形象、引人才、争项目、指方向为核心功能,

作为军方项目需求对接的前哨、项目论证和争取的阵地、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平台、高端人才引进的窗口、新质新域装备研发基地以及客户专家保障的中心,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提供新动能。

(二)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党中央提出实施数字中国战略,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形成数字化转型驱动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集团公司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推进“133”战略和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总体方案》,推进实施“1135”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要求各单位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并将华强科技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三个特区之一,将丁基胶塞数字化车间列为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同时,公司“十四五”规划和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方案,提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智慧企业”的愿景,数字化转型是建设智慧企业的必由之路。为更好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战略,对标行业先进实践,紧密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启动了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咨询项目,形成了公司“1331”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即:聚焦“建设智慧华强”这一愿景,按照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慧企业三步走安排,推进管理数字化、运营数字化、产品数字化三大任务,建好标准统一、数据贯通、安全共享的数字化底座建设。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全面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持续巩固改革发展成果,践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获集团考核A级。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完成

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功能,积极推进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型号研制,积极参加新域新质领域项目争取。公司申报的“工艺动态优化场景”成功入选工信部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优秀场景名单;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成功争取到工信部《2023年药品辅料包材检测评价及创新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一名员工被选聘为集团公司第七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技术中心“核生化防护系统创新团队”被集团公司授予“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团队”称号,实现了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零突破”。二是围绕市场化机制运营,持续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落实不胜任退出机制。全面启动人力资源改革,完成组织岗位优化,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迈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提升活力效率。三是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开展对标管理提升、价值创造、品牌引领三个专项。开展丁基胶塞产品对标管理提升,完成价值创造标杆企业申报,完善品牌体系建设,推出新版企业VI体系,成功举办2023年药包材技术交流会。

(四)扎实推进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持续提高发展质量

公司自2022年编制实施《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2024年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包含37项重点任务,2023年度

已完成29项,其中:时间节点为2022年底的有4项,时间节点为2023年底1项,时间节点为2024年底24项,已在节点内完成,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其余8项经逐项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公司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按月检查上报、按季度小结反馈、按年度梳理总结,扎实推进,层层压实,全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健全组织机构,及时修订制度体系

(一)董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围绕“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要求开展,本年度董事会成员发生3次变动,并圆满完成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名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1/3的规定,同时符合外部董事过半数的要求),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实现了新一届董事会的顺利接棒。9名董事既包括国有股东委派的代表、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又有独立于各股东利益、具备上市公司独董资格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独立办公,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协助董事会开展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日常事务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工作。截至2023年底,董事会人员组织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
章程规定人数9数量4姓名赵晓芳
实际 人数8名称战略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提名职级总经理助理
董事长孙光幸召集人孙光幸刘景伟王广昌刘洪川任职 方式兼职
董事孙光幸 唐伦科 张亚昌邹晓丽 徐 斌 王广昌 刘景伟 刘洪川成员张亚昌徐 斌王广昌 刘洪川邹晓丽刘景伟孙光幸 王广昌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 方式独立办公
专职人员数量4

(二)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科学规范管理

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程序和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先后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基本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长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董事会相关制度办法14个,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有机衔接的运行制度,指导董事会规范日常运行、依法行权履职,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变化及时调整相关制度,确保协同性、一致性。2023年初,修订完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补充强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职责和作用。10月,修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经理层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提高经理层人员绩效年薪计算方法的公平性、合理性。

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监管部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及时梳理现行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基本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和专委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职责和作用。

(三)科学组织董事会会议,保障董事会高效运行

一是科学组织会议,依法合规完成各项重大决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按照《2023年董事会会议计划》时间节点,汇总整理相关议题,筹备、组织召开定期及临时董事会。2023年,公司共筹备召开董事会9次,审议议题70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会议资料完备,手续合法合规,审议过程透明、公正、严谨。确保公司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分级确定授权事项和权限,不存在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二是董事履职尽责,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公司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董事会相关职责,按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及时与经理层进行沟通交流,持续为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对董事会作出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2023年共筹备召开专委会21次,审议议案49项,四个专委会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了审议职能,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进行充分研究,给出客观、中肯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公司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见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次数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孙光幸99004
高新发 (离任)99003
魏喜福(离任)88003
史 磊(离任)33000
唐伦科99004
张亚昌00000
邹晓丽54102
徐 斌98104
刘景伟99004
王广昌99004
刘洪川99004

注:张亚昌2023年度列席董事会1次,列席股东大会1次;邹晓丽列席股东大会1次。

(四)明确职权范围,积极推动董事会职权落实

2023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针,全面保障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六项职权的落实落地。

1、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对2022年投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策划及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投资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及说明,明确2023年阶段性发展目标及方向。

2、经理层成员选聘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等议案,顺利完成新一届经理层成员换届。12月,因高管人员变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两项议案,充分发挥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方面的重要作用。

3、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

公司严格按照《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开展考核工作,相关议案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一是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并提出聘任建议,并于8月完成结果复核工作;二是按照最新工作要求,增补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条款,完成2022年补充协议的签订;三是按照公司主要指标及重点工作选取绩效指标制定2023年绩效合约,并与经理层完成合约签订。

4、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初定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预发标准的议案》,确定经理层月基薪标准及绩效年薪预发标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及兑现的议案》,制度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经理层人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提高经理层人员绩效年薪计算方法的公平性、合理性。

5、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的议案》,确定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并严格在决议范围内执行。

6、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2023年公司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共完成定点帮扶100万元,其中云南砚山县帮扶资金60万元,宜昌市地方帮扶资金20万元,消费扶贫14.8万元,北京市西城区红十字会医用防护口罩捐赠2万只,折合人民币5.2万元。相关议案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高瞻远瞩定战略,领航公司发展方向

(一)科学制定经营目标,落实战略全过程闭环管理

董事会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经营目标,认真审议《2023年综合经营目标计划》议案,对2023年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进行分析,科学确定2023年经营目标,明确2023年阶段性发展目标及方向。公司全方位谋划高质量发展思路,全年召开2次战略研讨会,持续开展战略执行评估,按月督导年度主要指标与重点工作的进展,落实战略全过程闭环管理,将规划目标、重点举措等指标化、绩效化,贯穿于月度各单位工资考核中,以绩效拉动经营效能。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引领创新发展新布局

立足集团公司关于重塑科技创新体系、系统推进科技企业转型(2022—2025)专项行动方案及“13481”科技创新行动相关文件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标志着公司形成了以宜昌为本部、北京等地区为支撑的协同创新布局。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持续保持科研投入,着力科技成果转化,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9.03%,专利申请47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含国防专利8项),科技成果转化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产品开发取得新突破,预灌冲橡胶组件供货超6000万只,口服液胶塞已实现首次批量订货,239产品已签订订购合同,2024年开始批

量生产交付。

(三)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为推进实施“1135”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确定公司2023年至2030年建设“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慧企业”目标,编制了华强科技数字化转型规划及实施方案,经集团公司评审排名位于前列,目前数字化转型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聚焦特品防护和医药包装两大主业,扎实推进项目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投资计划》,对“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策划及实施情况以及年度投资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及说明,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达97%,完成退城进园搬迁项目、超高效广谱、信息化(一期)、信息化(二期)、疫苗胶塞扩产等6个项目竣工验收,推动3个募投项目论证建设,239工房建设已完工,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为2024年239产品生产交付提供支撑保障。

四、科学决策提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明晰权责划分,优化授权体系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确立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探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董事会决策作用、监事会监督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相结合的有效实现途径,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大治理主体间的权限分工和运行机制。通过制度明确公司治理逻辑链条,优化董事会授权体系,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三大决策主体,以及董事长及总经理两大董事会授权决策主体。公司通过多次内部讨论、审核,制定完成“四单—表”,即《治理主体职权划分表》《重大事

项决策清单》《党委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将各治理主体的决策事项及权限通过表单的形式确定下来,所有决策事项均可对单照表找到依据,为各治理主体规范化决策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治理主体规范行权,企业运转更顺畅

公司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党建入章”、“一肩挑”,确保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所有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均已严格按照公司决策主体权责清单界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党委前置程序。

“多元化”的董事会成员在公司战略制定、高管人员选聘、考核、薪酬管理、财务事项、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日常通过电话沟通,会前审阅相关材料,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审慎判断,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独立董事就有关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确保重大经营事项在决策前充分酝酿、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公司经理层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举措,全方位谋划公司高质量发展思路。聚焦特品防护和医药包装两大主业,狠抓经营管理,稳步推进生产经营任务;优化科技创新机制,搭建创新平台,提高产品竞争力,打造品牌优势;积极作为,定期、不定期向董事报告公司经济运行、战略执行、公司治理等情况,推动各项决议和工作要求见实见效。

五、未雨绸缪防风险,护航公司平稳发展

一是聚焦内控建设,持续推进内控监督。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等议案,不断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作用,年度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2次,重点关注资金运营管理、存货管理、采购管理和生产成本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开展各类检查评价问题统计及整改、内控制度缺陷排查评估、内控管理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强缺陷整改和“回头看”,进一步促进内控制度的完善。

二是聚焦风险管理,着力防范重大风险。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强化风险防控,根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确定的三项重要风险,持续做好重大重要风险指标监测,落实各项风险应对举措,公司全年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每半年度做好兵装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工作,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整体风险可控。

三是聚焦法治建设,持续强化合规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公司根据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及各党支部在合规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并将合规管理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公司高度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及经营活动过程中规范的程序制度建设,开展形成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合法经营、防范风险”的意

识。持续强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法务等部门的协同,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把关,增强主动维权能力。

六、沟通交流走深走实,夯实外部董事履职支撑

一是畅通交流机制。坚持总经理季度工作报告、公司重要会议会议纪要传阅机制,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征求董事意见并听取建议,对董事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并改进、落实;积极组织董事参与调研活动、内部会议,促进外部董事宏观把握,微观知情,为董事履职提供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最大程度确保重大经营事项在决策前充分酝酿,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二是建立董事会决议监督落实反馈机制。通过董事做决议、董事会办公室发布会议纪要、明确决议落实责任部门、总经理办公会督办,最终在董事会定期会议中进行决议执行情况反馈,确保董事会决策精准落地。三是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各项培训。2023年参加中上协组织的董监高履职规范和合规交易及任职、注册制改革、信息披露实务、资本运作、市值管理等培训30余次。

七、股东大会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一)依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全面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2023年,根据生产经营及上市工作需要,公司共筹备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题17项,涵盖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等方面,依法合规完成各项重大决策。按时发布会议召开通知,做好股东答疑解惑工作,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二)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

2023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共132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披露,依法合规展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将参与或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提示保密义务,签署重大事项内幕知情人登记表,全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等违规事项。

(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

积极学习关于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的政策要求,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场培训、集团公司ESG专项培训,进一步理解ESG体系内涵,提升ESG体系建设能力,初步建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系统梳理总结公司2022年在合规经营、创新发展、责任管理、绿色发展、人文关怀各方面的工作成果,编制《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并首次公开披露,及时总结ESG报告编制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四)全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

公司积极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采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编制下发《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开展系列投关管理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展示公司投资价值,全年共召开4次业绩说明会,参加1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二是及时回复投资者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实时关注股东结构情况,做好舆情监测和证券市场监督统计。三是积极与股东、投资者开展调研、交流,2023年接待投资者线上线

下调研13次,并发布11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四是稳步推进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开展“3·15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转载全面注册制改革相关规则的长图和解说视频等十余项内容,进一步加深投资者对全面注册制改革理念的理解,提升投资者的保护意识。

八、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推进公司“1233”战略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公司全面践行国家发展战略,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央企实干和担当;将围绕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提升,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紧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质量效益,贯彻可持续发展。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以有力举措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化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出抓好“六个着力”,即着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增强战略支撑托底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立足形势预判,思考战略问题,实施战略举措保持战略定力、以坚强的意志和坚决的态度来执行,督

促战略举措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用。三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学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定期及临时董事会、专委会、战略研讨会等会议。

(一)组织建设计划

按照董事会配齐建强原则,完成董事的选聘工作,探索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议职能。

(二)制度建设计划

2024年,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制度体系,对照国资委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全面梳理优化治理制度体系,查遗补缺,联动衔接,不断优化“四单一表”,确保治理主体各权责事项有据可依,各项规定符合监管的最新要求。

(三)董事会会议计划

2024年董事会拟安排定期会议4次,如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具体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计划

2024年董事会拟安排专门委员会会议12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还将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临时会议。

(五)董事会其他日常工作安排

2024年,董事会拟安排董事调研活动不少于4次,主要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科研开发、产品市场及销售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充分了解企业实际状况,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九、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最新的《公司法》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基本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各类会议、审阅公司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开展调研及专项检查、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访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履行公司职务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

(一)2023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3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项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7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2023年8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出席了公司2023年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现场(或视频)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经理层执行董事会的决议、董事及经理层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职责划分明确,形成了董事会决策、经理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实施了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过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经理层履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尽职尽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没有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及时掌握

了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投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公司经营成果是真实、准确的,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没有发现有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三)对公司投资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进行的,遵循了公平交易原则,全部交易合理合法,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检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及发生额均为0。

(六)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管理建议

(一)严格执行定期财务对账制度,实行货款回收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持续推动某型特种产品定价,加快某型特种产品应收账款回收。

(二)研究资本市场,做好市值管理,管好用好募集资金。

(三)持续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五、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遵守《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各类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支持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力度,防范风险;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指引下,公司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共同努力,实现收入57,275.31万元,同比下降2.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51万元,同比下降88.36%。现将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表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表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57,275.3158,567.94-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516,807.26-8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2-9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2-9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4-4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91.6减少1.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0.3减少1.5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311.34减少2.31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17.4518.88减少1.43个百分点

1.盈利能力分析

主营业务毛利率15.3%,同比减少4.54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111.8%,同比增加10.1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02元/股,同比减

少0.1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9%,同比减少1.41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且有所下滑。

2.偿债能力分析

资产负债率17.45%,同比降低1.43个百分点;流动比率7.68倍,同比减少0.15倍;现金流动负债比-13.49%,同比增加19.21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且较为稳定。

3.营运能力分析

应收账款周转率0.92次,同比降低0.04次;存货周转率2.08次,同比降低0.19次。公司两金周转率同比下降,总体营运能力有待加强。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表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率(%)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380,738.94434,396.76-12.35
非流动资产124,425.5981,769.3852.17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49,584.8455,456.72-10.59
非流动负债38,553.7141,986.77-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17,025.98418,722.66-0.41
资产总额505,164.53516,166.15-2.13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88,138.5597,443.49-9.55

1.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505,164.53万元,同比减少11,001.62万元,降幅2.13%,其中,流动资产380,738.94万元,非流动资产124,425.59万元,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75.37%、24.63%。主要资产项目构成:货币资金占比47.68%,应收账款占比12.56%、固定资产净额占比12.38%、存货占比5.13%。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1)预付账款451.58万元,同比减少368.3万元,降幅44.92%,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减少;(2)其他流动资产1,472.43万元,同比增加527.55万元,同比增幅55.83%,主要是待抵扣及未认证的进项税额增加;(3)其他非流动资产545.64万元,同比减少605.83万元,降幅52.61%,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预付款减少。

2.负债情况

负债总额88,138.55万元,同比减少9,304.94万元,降幅9.55%,其中,流动负债49,584.84万元,非流动负债38,553.7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26%、43.74%。主要负债项目构成:应付账款占比33.09%,合同负债6.6%、应交税费2%。

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1)合同负债5,816.38万元,同比增加4,968.01万元,增幅585.6%,主要是预收军品款增加;(2)应付票据1,493.07万元,同比减少2,906.12万元,降幅66.06%,主要是期末未到期应付票据减少;(3)应付职工薪酬851.21万元,同比减少1,363.62万元,同比减少

61.57%,主要是应付年度绩效工资减少。

3.股东权益情况

股东权益总额417,025.98万元,同比减少1,696.68万元,降幅0.41%,主要是上年利润较高,本年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大于经营积累所致。

表三:2023年度股东权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率(%)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34,450.008.2634,450.008.230.00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351,104.4084.19351,104.4083.850.00
其他综合收益1080.031080.030.00

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3,633.540.873,514.860.843.38
盈余公积4,202.421.014,140.780.991.49
未分配利润23,527.625.6425,404.626.07-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17,025.98100418,722.66100.00-0.41
所有者权益合计417,025.98100418,722.66100-0.41

(二)经营成果

1.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275.31万元,同比减少1,292.63万元,降幅

2.2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药用丁基胶塞、集体防护装备、个体防护装备。2023年公司主要特品收入板块下滑明显,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略有上升。个防、集体防护装备收入规模下滑,主要是公司军品订单减少,军方未来五年装备采购总体计划尚在制定过程中,军品年度采购计划仍未下达,受此周期性因素影响所致。

2.利润完成情况

(1)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14.26万元,同比减少5,873.63万元,降幅93.41%。营业成本同比增幅8.77%,营业收入下降。利润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亏损产品收入占比增加。

(2)管理费用9,337.94万元,同比减少5.76%;研发费用5,174.59万元,同比减少22.06%,主要是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在2022年结题;销售费

用2,341.04万元,同比增加11.16%,主要是为拓展民品市场发生的销售服务费和差旅费同比增加;财务费用-2,874.9万元,实现收益同比减少37.53%,主要系本期闲置资金主要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所致;税金及附加1,081.28万元,同比增加126.78%,主要是增值税附加税同比增加。

(3)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602.96万元。

(4)资产处置收益22.32万元,同比减少2,963.46万元,主要是上年处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5)投资收益4,380.64万元,同比增加2,230.79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表四:2023年度利润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 增减率(%)
一、营业总收入57,275.3158,567.94-2.21

减:

营业成本

减:营业成本48,972.4245,025.858.77
税金及附加1,081.28476.80126.78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2,341.042,106.0211.16
管理费用9,337.949,909.09-5.76
研发费用5,174.596,639.40-22.06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2,874.90-4,601.6937.53
其中:利息支出12.2214.59-16.29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2,893.934,532.39-36.15
加:其他收益5,434.514,632.5717.31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4,380.642,149.85103.76
信用减值损失-1,436.54-738.2094.60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 增减率(%)
资产减值损失-1,166.42-1,655.2629.53

资产处置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22.322,985.78-99.25
三、营业利润477.456,387.20-92.52

加:

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20.750.722781.21
减:营业外支出83.94100.03-16.08

四、利润总额

四、利润总额414.266,287.89-93.41
减:所得税费用-378.25-519.3627.17
五、净利润792.516,807.26-88.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516,807.26-88.36

(三)现金流量状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87.6万元,净流量增幅63.11%,主要原因一是收到军方回款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48.14%;二是总流出减少6.42%,主要是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66.38%。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17.15万元,同比少流出7,986.5万元,净流量增幅9.96%,主要是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169.46%。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0.47万元,净流量增幅72.66%,主要是本年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7.4%。

表五:2023年度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 增减率(%)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162.3143,688.0117.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849.9161,818.29-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87.60-18,130.2963.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470.04484,147.85-8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687.19564,351.50-72.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17.15-80,203.159.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0.4711,549.54-7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10.47-9,549.5472.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824.30-112.6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518.30-107,859.1824.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4,068.82361,928.00-2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550.52254,068.82-32.09

三、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决定:预算期营业收入依据公司销售部门预测的2024年产品销售计划,营业成本依据公司产品相应成本测算,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依据2023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4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编制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预算期内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4年度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2024年度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考虑国际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国内经济迎来全面复苏,市场竞争加剧,机遇与挑战并存等因素,公司将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落实订单,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同时考虑到产品结构变动导致综合盈利水平的变动,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长。

五、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突出目标引领,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2.积极稳增长,开拓市场提高营销动能。

3.聚焦价值创造,促进高质量发展。

4.注重风险管控,统筹发展与安全。

重点提示:2024年预算仅为公司经营计划预测,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用于现金分配股利。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76,213.6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599,678.39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9,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5,121.12元,现金分红占本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6.08%。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15)。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包括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便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开展及审议,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预算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80.000.23-113.300.31口罩产品需求量减少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含保证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注2)-119,655.83111,269.4434.35预计业务量增加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开具商业票据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80(注3)15.0000.614.18预计业务量增加
合计200,080.80119,655.83111,383.34-

注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注2:上表中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的存款(含保证金)的预计金额为日最高存款余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3年末存款余额,下同。

注3:公司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具商业票据的列示关联交易金额为开具商业票据的手续费金额。

注4:公司通过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使用兵器装备保理公司的“中兵保兑单”平台支付供应商货款,该项交易未产生费用。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100.00113.3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111,269.44限额内开展存款业务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开具商业票据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6开票手续费减少
合计150,105.00111,383.3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注册资本:3,53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29L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车辆、电力设备、广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极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集团资产总额为4,577.54亿元,净资产为1,672.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60.21亿元,净利润126.36亿元;资产负债率63.47%。

2.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云江注册资本:303,3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657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已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持股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27%。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69.14亿元,净资产为86.63亿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7.05亿元。资本充足率12.67%,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3.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向坤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C6N305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706室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帐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保理公司资产总额为109.74亿元,净资产为8.5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净利润0.63亿元,资产质量良好。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
1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52%股权
2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受兵器装备集团同一控制,公司持股比例0.5701%。
3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同一控制
4其他兵器装备集团控股子公司受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同一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以及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

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专职董事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且不为专职董事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在任时间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

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九:

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外部监事(包含监事会主席)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根据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2、职工监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在任时间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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