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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3: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030证券代码:400174证券简称:中天3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年7月11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裁定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年12月27日,贵阳中院裁定受理中天金融及十二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等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经贵阳中院同意,中天金融等十三家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9:30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之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召开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现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15:00—2024年5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资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授权委托代表共97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17,563,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721%。其

中:

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授权委托代表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44,698,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971%;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授权委托代表96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2,864,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贵阳中院法官及管理人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之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914,575,538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6%;反对2,818,973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69,000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冲冲、赵均砚。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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