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审议会议文件、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民民先生召集,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药石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药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盛路81号公司A楼会议室召开,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