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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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二、会议地点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
四、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报告现场参会人数、代表股数,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
所及见证律师。
(二)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三) 股东逐项审议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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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16.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 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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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年度,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责,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
一、董事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Hong Daniel先生、张小喜先生、方蓉闽女士、曹长森先生、刘宗柳先生、郭东先生及贾春浩先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Hong Daniel先生、张小喜先生、郭东先生,其中Hong Daniel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宗柳先生、贾春浩先生、曹长森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贾春浩先生、Hong Daniel先生、郭东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贾春浩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郭东先生、刘宗柳先生、方蓉闽女士,其中独立董事郭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权利,勤勉履责,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3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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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5、审议《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8、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3年8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23年4月10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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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8)募集资金存管 (19)担保事项 (20)评级事项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22)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1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3年11月15日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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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3年8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二)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3年3月23日 |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四)战略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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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2023年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议案》 | 2023年4月27日 |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当前全球正处于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加码清洁能源投资。光伏产业作为能源革命的重要支柱之一,始终是各国重点关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相应推出各项光伏产业支持政策。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2024年3月27日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统计》报告显示,2023年度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346GW。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3年度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16.30W,同比增长
147.45%;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120.01GW,同比增长230.61%;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96.29GW,同比增长88.43%。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中,户用光伏新增约43.48GW,同比增长72.20%,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约
52.81GW,同比增长103.90%。欧洲市场受益于欧盟绿色能源转型政策影响,2023年度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增至54.30GW。
2023年度,结合全球光伏市场环境及相应利好政策,公司加大推进全球化布局,积极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力度,专注产品的创新与提升,优化产品供应链体系,推行实施精益管理计划,取得一定成效,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及品牌价值。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6亿元,同比增长3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54.56%。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主要来源于:
1、公司着力推广全球先进的光伏支架智能跟踪器系统产品以及标准化的分布式支架产品,通过采用集中采购和长期采购的战略模式,持续不断地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竞争力;2、公司积极致力于产品创新与升级,借助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追求产品性能的创新突破;3、公司通过推行精益管理计划,从产品端、供应链端实现综合降本,更好地满足不同市场的竞争需求;4、公司依托自有研发团队成功推出了自主研发的储能产品,为能源捕获和存储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5、公司加强自有电站的投资及管理,优化公司电站资产并持续提高自持电站的发电效能。
具体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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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实公司主业,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以支架产品为驱动的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将持续为客户提供清洁能源相关的全方位价值服务。
1、光伏支架产品收入再创新高,全球各区域销售多点齐开
(1)国内市场方面:2023年度光伏组件价格大幅降低,国内集中式地面电站投资需求大幅增长,“双碳”政策影响下分布式电站的成本持续降低,需求爆发。在此背景下,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标准、创新的产品解决方案和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交付能力,成功赢得了国内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这也使得公司固定及跟踪支架产品在国内市场销量显著提升。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为69,481.54万元,同比增长115.28%。
(2)国外市场方面:公司在澳洲区域销售收入为38,623.87万元,在分布式光伏支架市场依然保持着第一的市场份额。欧洲市场方面,“Repower EU计划”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公司欧洲区域上上半年销售收入增速明显,在德国、英国、爱尔兰、奥地利、法国、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多个欧洲国家都建立了有效销售渠道。但由于欧洲天然气能源价格在2023年下半年下降明显,分布式光伏需求同步下降,公司相应业务增速自三季度有所下降,全年来看,公司欧洲区域营业收入28,739.07万元,同比增长3.28%。新兴市场方面,公司在菲律宾、马来西亚、非洲、沙特、老挝、柬埔寨等区域均保持着较高的收入增速。此外,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2023年度新增开发加拿大市场并实现超300万人民币的销售突破。
2、公司产品创新升级,全品类产品齐发力
(1)光伏分布式支架系统是公司的明星产品,已连续14年保持澳洲单区域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地位。该类型支架系统采用便捷的模块化标准设计,具备结构简单、设计独特、安装便捷等特点,已取得澳洲、欧盟、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产品认证,在澳洲、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均实现了大规模销售,2023年尤其在欧洲市场实现爆发性增长,成为当地通用的屋顶支架之一。公司充分借鉴国外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成功经验,为国内市场量身打造分布式支架标准产品,为进一步扩大国内分布式支架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户用BIPV支架、商业彩钢瓦支架系统、户用镀铝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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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碳钢支架,在丰富公司产品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屋顶支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和市场覆盖率。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支架实现营业收入88,149.97万元,同比增长4.79%。
(2)智能光伏跟踪器方面,公司核心产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zTracker智能光伏跟踪器系统,该系统采用当前行业内领先的跟踪技术,已获得德国南德T?V,天祥ETL,以及CPP和RWDI风洞测试等多项认证。与同类产品相比,EzTracker在安装效率、风雪保护模式、故障自动隔离机制以及免维护设计等多个方面都处于业内技术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智能跟踪器实现营业收入15,897.93万元,同比增长395.49%。
(3)光伏地面固定支架系统是公司的传统支架产品,具备稳定性强、性价比高、多种地形环境适配性强的特点,广泛应用在全球各类地面光伏项目中。公司主地面支架产品种类主要分为碳钢支架和铝合金支架,并在日本、中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都实现了大规模销售。公司的地面支架系统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向全球客户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地面支架系统实现营业收入63,367.89万元,同比增长
75.56%。
(4)储能相关产品是公司发展战略中的拓展重点。光储融合解决了新能源发电本身间歇、不稳定的痛点,补足用户,特别是家庭用户24小时用电需求。根据ITRPV数据预测,全球光伏配储比例持续提升,2027年预计将达到40%,户用储能前景广阔。
公司未来将依托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渠道优势,拓展公司产品序列,推出多款便携式储能产品和户用储能产品,提升为客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能力。目前公司户用储能产品在2023年下半年已启动销售;便携式储能产品在2022年实现小规模销售,并在2023年开始投入美洲和亚洲市场进行销售。
3、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业务持续进行
(1)公司光伏电站投资业务以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投资为主,在发电同时可为业主提供“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系统管理服务,该系统在用户侧实现了企业能源管理的可视化、可控化、可优化,额外节能降耗幅度可达5%以上,最大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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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企业能源使用效率,为企业双重赋能。公司已与三安光电、博西华家电、宝钢德胜等知名企业、国内多地市大型产业园区实现合作或达成合作意向。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并网项目容量为206.7MW。其中,本年度新增并网
50.13MW以及8MWh的储能电站,光伏电站投资在建项目52.30MW。
公司持续监控自持电站资产运营情况,重点筛选并改造收益差的电站项目,并逐步通过多渠道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通过数字化运维、技术升级改造以及部分偏远电站运维专业外包来提高自持电站得发电收益;通过与售电公司进行双边交易等方式提高存量电站的发电量、电量消纳及投资收益,积极优化电站资产结构。未来将以自持发电收入及项目电站资产转让收入为公司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业务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448.25万元。
4、清洁能源EPC业务及运维服务转型升级
公司EPC业务及运维服务板块受益于国内光伏政策利好及工商企业对清洁能源用电需求的增长,EPC服务业务成为公司收入增长的另一动力。公司致力于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EPC及运维服务提供商,作为福建省零碳园区整体解决方案龙头企业,为用户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的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服务。2023年相继为中国宝武、太古港机、博世西门子、松下、三安光电、弘信电子等行业标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企业迈向碳中和。
报告期内,公司EPC业务及运维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910.12万元,同比增加65.24%。
(二)全面开启数字化智能制造,加速新产品研发,推动现有产品的创新升级
2023年度,公司对厦门和天津两大生产基地的产品工艺、模具、设备进行了技术升级和改造,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同时对生产管理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启动SAP数字化工厂项目,梳理生产业态业务流程,优化系统配置,对系统数据进行集团统一编码管理。ERP功能模块MRP上线,生产执行模块,品质检验功能等持续增强,实现公司生产的精益化、数字化、可视化,有效缩短产品交期,提升售中售后服务响应速度,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公司积极应对近年全球营商环境及光伏行业发展的机遇及挑战,加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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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的优化,并启动公司产品的全线升级及产业链扩展,包括对公司现有光伏支架系统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研发面向不同市场、不同应用场景的新标准化产品、升级“光伏+智慧能源”控制平台并应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4,321.34万元,同比增加60.79%。
(三)持续推进开源节流,规模效应及数字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从业务前端到供应链全面推进数字化管理。通过对生产业态SAP账套重新实施上线,实现产品生产实际成本自动核算,提高生产排程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对品质检验数据在SAP系统全面覆盖,品质问题通过Portal闭环处理,为产品品质保驾护航;通过对生产车间精益改善,引入自动化设备,使得车间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大幅提升,配合产品设计标准化,实现产能提升和产品制造费用下降的目标;通过建立长期采购合作供应商、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分级等方式,提升采购效率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除去汇兑损益对财务费用的影响,公司期间费用率12.57%,同比下降0.44百分点。
(四)强化精益管理,深化组织机构改革,打造全球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根据全球市场、政策前瞻变化及时更新五年战略规划并着手对组织机构进行持续改革,构建对外快速反应、对内高效运转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两大支架产品事业部、一大储能事业部。改组电站投资、工程、运维、开发团队,由各事业部、电站投资、EPC及运维团队自主管理并承担利润目标,同时按各业务单元需求搭配供应链支持团队,共享财务中心及其他后台支持部门,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运营体系。同时推出“TUP”激励引导机制,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励和人员淘汰相结合,实现留优汰劣,打造高素质、战斗力强的员工队伍,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
公司引入丹纳赫精益管理方法,以系统化应用精益工具和方法,推动公司向精益企业转型。通过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精益培训营、后续的战略规划、战略部署以及一系列精益管理活动,全面改善产品品质、生产交付和产品成本,有效提升公司组织效率。公司以项目为单位实行高度协同的“铁三角”团队管理方法,融入“PDCA循环”管理策略,确保从规划到交付全程保持卓越的质量水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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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付效率。
(五)深挖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固合作机会,实现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充分挖掘各细分市场的客户资源,深入理解并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公司通过与客户共同制定销售目标、规划新产品,协商长期合作模式、优先分配生产资源等方式,培育优质长期稳定的客户,实现双向赋能。同时,积极采纳客户的反馈和建议,不断优化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定、持续发展。
清源股份始终坚持以“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为使命,“成为全球一流新能源科技企业引领可持续未来”为愿景,贯彻“创新、品质、服务”的价值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紧跟全球清洁能源发展趋势,通过持续更新业务模式、拓展销售网络、创新改进产品结构、精益产品及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业绩的长期稳步增长,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郭东先生及贾春浩先生在股东大会上就报告期内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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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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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全体
一、监事会成员
2023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王小明先生、汪心怡女士、于芳女士。其中,王小明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汪心怡女士和于芳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时间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 《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 发行规模; |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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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 债券期限; (5) 债券利率; (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 转股期限; (8)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 赎回条款; (12) 回售条款; (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8) 募集资金存管; (19) 担保事项; (20) 评级事项; (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22) 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17.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9.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21.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2.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3年8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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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此外,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制度,依法维护公司利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能实现独立核算,公司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2023年度,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除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外,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对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经监事会监督审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的重大事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六)其他违规事项
公司监事王小明先生于2023年10月26日操作失误通过其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的时间是2023年10月31日,以上误操作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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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的规定,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该违规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交易股数 (股) | 成交价格 (元/股) | 成交金额 (元) |
2023年10月26日 | 集中竞价 | 卖出 | 20,000 | 12.10 | 242,000 |
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王小明先生于2023年11月30日把误操作减持收益164,560元上缴给公司,并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自筹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公司股份20,000股。同时,王小明先生承诺自2023年12月12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小明先生明确表示今后将加强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和谨慎操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除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监事会未发现其他违规事项。
四、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水平,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而努力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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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510Z00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情况
(一)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936,454,309.70 | 1,441,932,152.29 | 34.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9,058,654.60 | 109,380,815.33 | 54.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4,591,155.16 | 113,933,199.12 | 44.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50,232.65 | 121,792,718.41 | -55.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43,583,237.28 | 1,099,399,117.61 | 13.11% |
总资产 | 2,486,775,164.49 | 2,261,959,676.48 | 9.94% |
(二)主要资产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幅度 |
资产总额 | 2,486,775,164.49 | 2,261,959,676.48 | 9.94% |
负债总额 | 1,236,733,980.17 | 1,155,335,457.36 | 7.08% |
所有者权益 | 1,249,629,898.54 | 1,106,624,219.12 | 12.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1,250,041,184.32 | 1,099,399,117.61 | 12.96%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645.4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0,815.73万元,同比增长34.07%;营业总成本172,429.7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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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76.69万元,同比增加34.46%。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行业 | 1,908,157,321.56 | 1,490,766,891.76 | 21.87 | 34.07 | 34.46 | 减少0.2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支架 | 1,674,157,925.70 | 1,350,531,748.54 | 19.33 | 35.64 | 33.31 | 增加1.41个百分点 |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 | 10,415,688.02 | 8,358,627.25 | 19.75 | 177.27 | 194.83 | 减少4.78个百分点 |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 223,583,707.84 | 131,876,515.97 | 41.02 | 20.71 | 42.17 | 减少8.90个百分点 |
其中:光伏电站工程收入 | 89,101,234.03 | 82,383,936.98 | 7.54 | 65.24 | 79.33 | 减少7.26个百分点 |
光伏电站发电收入 | 134,482,473.81 | 49,492,578.99 | 63.20 | 2.42 | 5.70 | 减少1.1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927,617,041.73 | 763,427,273.79 | 17.70 | 81.47 | 95.05 | 减少5.73个百分点 |
境外 | 980,540,279.83 | 727,339,617.97 | 25.82 | 7.51 | 1.40 | 增加4.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294,778,285.98 | 1,037,534,048.29 | 19.87 | 70.67 | 75.82 | 减少2.35个百分点 |
分销 | 613,379,035.58 | 453,232,843.47 | 26.11 | -7.71 | -12.60 | 增加4.14个百分点 |
(二)资产及负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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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计为123,673.40万元,较年初增加8,139.85万元,增加比例为7.05%。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05,811,665.98 | 8.28 | 338,246,287.90 | 14.95 | -39.15 | 说明1 |
应收票据 | 18,525,500.00 | 0.74 | 33,525,052.43 | 1.48 | -44.74 | 说明2 |
应收账款 | 750,262,253.94 | 30.17 | 605,231,836.00 | 26.76 | 23.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757,707.18 | 0.19 | 16,426,400.44 | 0.73 | -71.04 | 说明3 |
预付款项 | 20,653,319.99 | 0.83 | 30,076,122.02 | 1.33 | -31.33 | |
其他应收款 | 27,982,070.95 | 1.13 | 33,752,906.58 | 1.49 | -17.10 | |
存货 | 217,076,754.35 | 8.73 | 204,410,271.48 | 9.04 | 6.20 | |
合同资产 | 21,756,008.15 | 0.87 | 5,213,994.72 | 0.23 | 317.26 | 说明4 |
其他流动资产 | 54,341,437.58 | 2.19 | 36,829,574.08 | 1.63 | 47.55 | 说明5 |
长期股权投资 | 29,011,422.01 | 1.17 | 25,176,344.51 | 1.11 | 15.23 | |
固定资产 | 872,210,494.24 | 35.07 | 759,276,712.87 | 33.57 | 14.87 | |
在建工程 | 87,860,130.54 | 3.53 | 17,386,634.43 | 0.77 | 405.33 | 说明6 |
使用权资产 | 54,939,426.18 | 2.21 | 59,998,451.10 | 2.65 | -8.43 | |
无形资产 | 24,029,735.77 | 0.97 | 15,787,387.81 | 0.70 | 52.21 | 说明7 |
长期待摊费用 | 2,404,410.55 | 0.10 | 2,750,971.38 | 0.12 | -12.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507,322.72 | 3.48 | 75,113,022.98 | 3.32 | 15.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45,504.36 | 0.35 | 2,757,705.75 | 0.12 | 213.50 | |
短期借款 | 112,369,953.94 | 4.52 | 145,098,615.36 | 6.41 | -22.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065,103.31 | 0.12 | 775,133.45 | 0.03 | 295.43 | 说明8 |
应付票据 | 215,989,539.25 | 8.69 | 256,847,148.84 | 11.36 | -15.91 | |
应付账款 | 183,528,481.86 | 7.38 | 177,916,805.02 | 7.87 | 3.15 | |
合同负债 | 38,497,302.89 | 1.55 | 17,365,374.57 | 0.77 | 121.69 | 说明9 |
应付职工薪酬 | 59,719,236.41 | 2.40 | 34,622,712.73 | 1.53 | 72.49 | 说明10 |
应交税费 | 24,917,939.62 | 1.00 | 16,113,905.87 | 0.71 | 54.64 | 说明11 |
其他应付款 | 35,721,154.00 | 1.44 | 33,038,214.92 | 1.46 | 8.1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387,149.83 | 2.83 | 31,465,218.54 | 1.39 | 123.70 | 说明12 |
其他流动负债 | 11,171,079.77 | 0.45 | 25,615,241.81 | 1.13 | -56.39 | 说明13 |
长期借款 | 369,100,494.60 | 14.84 | 294,609,977.73 | 13.02 | 25.28 | |
租赁负债 | 47,595,246.60 | 1.91 | 50,258,119.96 | 2.22 | -5.30 | |
长期应付款 | 62,707,284.52 | 2.52 | 60,431,729.49 | 2.67 | 3.77 | |
预计负债 | 1,964,013.57 | 0.08 | 8,301,913.28 | 0.37 | -76.34 | 说明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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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 0.00 | 0.00 | 2,135,229.80 | 0.09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740,115.99 | 0.03 | -100.00 |
说明1:主要是因为公司本年提高资金利用率,期末减少货币资金持有量;说明2: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说明3: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减少所致;说明4:主要是因为公司收入增长,期末未结算的款项增加所致;说明5: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增值税借方重分类增加所致;说明6: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在建电站增加所致;说明7:主要是因为公司本年购置土地所致;说明8: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远期合约未到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说明9: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业务规模增长,预收款增加所致说明10: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应付薪酬及奖金增加所致;说明11:主要是因为公司营业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增长所致;说明12: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重分类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说明13:主要是因为公司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重分类减少所致;说明14: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未决仲裁结案冲回预计负债所致。
(三)现流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050,232.65 | 121,792,718.41 | -67,742,485.76 | -55.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025,935.23 | -55,449,936.85 | -180,575,998.4 | -325.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581,706.77 | -35,630,651.47 | 71,212,358.24 | 199.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支付给员工薪资增加及本期收到出口退税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间公司在建光伏项目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公司去年偿还完毕融资租赁,今年无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四)净资产
本报告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5,964.47万元,同比增加14,341.70万元,同比增长为12.96%,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盈利,使得净利润增加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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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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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0Z0045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9,058,654.60元。
目前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光伏市场在去年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光伏产业链产能的过剩,导致出现白热化的价格竞争,行业内卷严重;面对激烈的竞争行情,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业绩增长目标,建议保留一定的发展资金,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力提升的需要。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7,380万股,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数为33,951,2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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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6,454,309.70元,比上年增加3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058,654.60元,比上年增加54.56%。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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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的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税前工资及绩效奖金合计为1,285.90万元。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HONG DANIEL | 董事长、总经理 | 275.96 | 否 |
张小喜 | 董事、副总经理 | - | 是 |
方蓉闽 | 财务总监、董事 | 246.70 | 否 |
曹长森 | 董事 | 325.48 | 否 |
刘宗柳 | 独立董事 | 12.00 | 否 |
郭东 | 独立董事 | 12.00 | 否 |
贾春浩 | 独立董事 | 12.00 | 否 |
王梦瑶 | 董事会秘书 | 144.53 | 否 |
Vincent Allan Mobilio | 副总经理 | 257.23 | 否 |
合计 | / | 1,285.90 | / |
公司根据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本着有利于员工稳定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报酬标准。
二、2024年度薪酬情况
在公司担任董事的,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年度内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2024年度薪酬以2023年度的薪酬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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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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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
2023年,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监事2023年度税前工资及绩效奖金合计为269.58万元。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小明 | 监事会主席 | 195.26 | 否 |
汪心怡 | 职工代表监事 | 19.72 | 否 |
于 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54.60 | 否 |
合计 | / | 269.58 | / |
公司不向股东监事支付监事薪酬,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并予以1,500元/月监事补贴来领取报酬。
二、2024年度薪酬
现任监事王小明先生、汪心怡女士及于芳女士在公司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并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不向股东监事支付监事薪酬,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并予以1,500元/月监事补贴来领取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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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电站投资需求,节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审批成本,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多家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新增融资额度,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存量),其中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公司拟将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工业房地产为公司向农业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银行与各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国内外信用证、国内外保函、衍生品等。
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该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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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拟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存量),其中包含将在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到期及新增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等14家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存量),其中包含将在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到期及新增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到期的及新增的融资担保的明细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融资合同签署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总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100% | 82% | 8,000 | 15,500 | 19% | 1-3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73% | 0 | 1,800 | 1%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81% | 0 | 1,900 | 2%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71% | 0 | 3,500 | 3%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 | 南京清源博西新能 | 100% | 99% | 0 | 1,800 | 1% | 15年 | 否 | 否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限公司 | 源有限公司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01% | 0 | 1,500 | 1%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 | 0 | 1,500 | 1% | 15年 | 否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38% | 13,000 | 20,700 | 27% | 1-3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100% | 58% | 0 | 7,300 | 6% | 1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00% | 38% | 14,010 | 11,000 | 20% | 1-3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62% | 0 | 1,000 | 1%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68% | 8,700 | 1,500 | 1%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65% | 0 | 8,800 | 7% | 15年 | 否 | 否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0 | 0 | 2,200 | 2% | 15年 | 否 | 否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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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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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授权有效期内到期及新增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该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在年度计划担保额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二级全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若发生调剂的相关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64711147G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
号、1007号、1009号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注册资本:27,3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产品的软件及硬件开发、技术引进、生产制造,并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清洁能源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进出口和批发。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74,219,460.83 | 1,693,495,511.07 |
负债总额 | 570,102,405.99 | 602,828,933.72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04,117,054.84 | 1,090,666,577.35 |
营业收入 | 169,736,557.70 | 1,095,719,730.10 |
营业利润 | 14,156,655.86 | 162,487,108.45 |
净利润 | 13,450,477.49 | 149,258,736.84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
2、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72808973K成立日期:2013年07月09日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号三楼法定代表人:王小明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项
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36,920,208.28 | 335,463,613.50 |
负债总额 | 130,643,183.05 | 141,585,753.92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206,277,025.23 | 193,877,859.58 |
营业收入 | 144,491,140.28 | 262,571,213.16 |
营业利润 | 16,547,548.37 | 13,128,662.51 |
净利润 | 12,399,165.65 | 9,578,574.52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2905427F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10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整流器、互感器、电器辅件制造。(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5,163,440.53 | 255,548,996.71 |
负债总额 | 193,058,803.26 | 210,276,746.69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2,104,637.27 | 45,272,250.02 |
营业收入 | 25,774,749.02 | 281,448,730.36 |
营业利润 | -4,335,894.85 | 17,992,063.40 |
净利润 | -3,167,612.75 | 13,349,473.37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3J3X4成立日期:2022年06月29日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21号401-24法定代表人:王小明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3,076,476.71 | 111,353,324.13 |
负债总额 | 39,635,922.18 | 46,958,677.8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63,440,554.53 | 64,394,646.29 |
营业收入 | 13,156,973.08 | 181,224,095.08 |
营业利润 | -1,277,546.87 | -2,799,627.72 |
净利润 | -954,091.76 | -2,123,551.59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注册地址:RM 1607-08 16/F Citicorp Center,18 Whitfield Road,Causeway Bay法定代表人:王小明注册资本:11,253.34万港币经营范围:清洁能源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进口和批发。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11,433,752.79 | 407,701,866.37 |
负债总额 | 237,968,829.72 | 232,349,488.7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73,464,923.07 | 175,352,377.61 |
营业收入 | 74,081,881.11 | 266,331,685.65 |
营业利润 | -1,752,196.40 | 4,730,510.95 |
净利润 | -2,194,395.36 | 2,709,597.51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6、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BYQWCK7K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孵化器三楼
法定代表人:洪旭文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9,786,089.23 | 122,717,387.04 |
负债总额 | 88,140,880.51 | 81,471,275.85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1,645,208.72 | 41,246,111.19 |
营业收入 | 2,581,821.10 | 2,988,225.07 |
营业利润 | 388,783.48 | 1,231,833.26 |
净利润 | 399,097.53 | 1,246,381.86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7、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C519WM7F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西大道301号1-19幢123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497,525.99 | 27,233,124.41 |
负债总额 | 20,143,282.61 | 20,059,466.7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7,354,243.38 | 7,173,657.67 |
营业收入 | 453,776.85 | 207,384.96 |
营业利润 | 175,622.39 | 171,728.36 |
净利润 | 180,585.71 | 173,657.67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399893137L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9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法定代表人:王小明注册资本:44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
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3,855,991.27 | 38,374,336.26 |
负债总额 | 80,291,796.93 | 17,139,013.31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3,564,194.34 | 21,235,322.95 |
营业收入 | 2,969,350.41 | 4,501,770.19 |
营业利润 | 1,437,601.69 | 2,567,942.97 |
净利润 | 1,368,871.39 | 2,441,521.03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94F3YT05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7日注册地址:威海市南海新区阳光路40号蓝色创业谷J区407室法定代表人:洪明浩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通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974,785.22 | 19,306,441.10 |
负债总额 | 11,817,623.97 | 12,101,605.12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7,157,161.25 | 7,204,835.98 |
营业收入 | 545,091.86 | 2,593,403.33 |
营业利润 | 160,607.80 | 898,267.49 |
净利润 | -47,674.73 | 1,163,231.89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10、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BNF7KW8B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任家疃168号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71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8,553,028.25 | 28,199,727.90 |
负债总额 | 23,094,996.48 | 23,015,347.22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5,458,031.77 | 5,184,380.68 |
营业收入 | 596,709.87 | 333,472.14 |
营业利润 | 265,222.57 | 179,670.38 |
净利润 | 273,651.09 | 184,380.68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11、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CLN0EC01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日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8号喜地大厦2802-2806
房-1460号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6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
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039,477.12 | 22,825,307.74 |
负债总额 | 16,294,174.53 | 16,255,836.2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6,745,302.59 | 6,569,471.50 |
营业收入 | 439,209.75 | 0.00 |
营业利润 | 169,627.25 | 73,127.90 |
净利润 | 175,831.09 | 69,471.50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12、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CMPN0H7U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7日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城路1号办公楼6878室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416,723.60 | 1,343,222.55 |
负债总额 | 21,246,270.33 | 1,358,967.5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70,453.27 | -15,744.99 |
营业收入 | 321,060.50 | 0.00 |
营业利润 | 181,663.28 | -15,744.99 |
净利润 | 186,198.26 | -15,744.99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13、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D4GLXM93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海坝路203号4幢306室法定代表人:洪旭文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99,907.45 | 0.00 |
负债总额 | 809,786.67 | 5,000.00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9,879.22 | -5,000.00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4,879.22 | -5,000.00 |
净利润 | -4,879.22 | -5,000.00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14、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MAD5PC1U6B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嘉诚路19号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72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9,884.73 | 0.00 |
负债总额 | 50,000.00 | 0.00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5.27 | 0.00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115.27 | 0.00 |
净利润 | -115.27 | 0.00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15、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4MADE0AM51X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7日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理合务镇合润街合润新村北门28号商铺法定代表人:洪旭文注册资本:82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0.00 | 0.00 |
负债总额 | 0.00 | 0.00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所有者权益总额 | 0.00 | 0.00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0.00 | 0.00 |
净利润 | 0.00 | 0.00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自身及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预计担保的本金额度。本议案上述担保事宜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本金、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收费为160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持平。2024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文 | 修订后条文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 |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出现需要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为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乘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二)每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用于向每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的最小单位应为一股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每一股东向所有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但可以低于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差额部分视为股东放弃该部分的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应当分别实行; (四)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最终人选; (五)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的表决权的1/2;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如当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足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时,股东大会应在剔除已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后,以尚未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为新的拟选举的人数,在同次股东大会上重新进行选举或者提交下次股东大会选举补足。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提出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另行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职责等事项进行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规定。 |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章程和董事会的规定履行职责,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相关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相关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另行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议事程序、职责等事项进行规定。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审查并制定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其中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新增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进行评审;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1/3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监事提出辞职的,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监事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 2、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有关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 2、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董事会审议后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公司根据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公司根据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公司根据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十二个月,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即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有效期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六: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和完成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授权日期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鉴于就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和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和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