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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5.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8.00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公司均将对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④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并仔细填写《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24年5月11日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袤

电话:0752-5119512

邮箱:ligm@hzrxnm.com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因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地点位于石化园区内,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石化园区对来访车辆与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公司取得联系,并配合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否则将可能无法进入本次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95”;投票简称为“仁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 √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 √ ”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4 年 月 日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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