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议案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实施“十四五”科技服务发展战略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电子城高科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满足企业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打造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构建科技服务创新生态。
一、2023年董事会重要工作
(一)主要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1.科技服务业态进一步聚焦,各业务板块向纵深发展。
持续加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着力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光电双集成创新示范园区功能不断完善,电子城IC/PIC创新中心年内引入12家优质的集成电路、光电子企业落户,累计入园企业已达40余家。通过资源整合,园区“集成电路研发服务平台”和“光电芯片封测验证平台”正式投入运营。集成电路公司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电子城IC/PIC创新中心获“2023年度集成电路特色产业园5强”等荣誉;中关村光电子集成产业联盟正式启动,承办了“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光电子集成应用与产业化发展论坛”专场活动。数字科技服务进一步聚焦,知鱼智联完成了“北
京市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股权投资;积极挖掘国内外产业资源,探索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方略公司持续深化科技期刊合作,助力多场论坛赛事,搭建起产、学、研、用交流平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孵化服务加快培育产业新生态,创E+完成朔州智创城项目、张家港乐余产业育成中心项目的合作签约;获得北京市科协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创新基地等授牌,入选“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试点)名单”。科技生态产品及服务体系逐步落地,知鱼智联被评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州市软件业品牌新锐企业;聚焦智慧园区、智慧工厂发展建设,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电子城物业目前在管面积达300万平方米,提供智慧化、专业化的综合性物业服务。电子城·(北京)科技大厦、电子城·(北京)创新产业园荣获“2023-2024中国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电控合力围绕智慧党建、智慧群团领域自主研发一系列产品解决方案,打造专业化智慧党群服务平台。空间平台项目稳步推进,中关村电子城·(北京)国际电子总部26号地已启动基础施工;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落地电子城·(北京)IT产业园,联合筹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电子城·(北京)IT产业园B3楼顺利实现销售签约;天津西青科技产业园智尚中心2期定制楼宇启动建设;电子城·(南京)国际数码港A地块项目按计划实现交付;电子城·(成都)A.I.国际创新中心主体结构封顶;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三期实现主体结构封顶;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新入驻项目62个,园区获得“2023最具竞争力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等多项国内产业园区奖项。
2.统筹推进深化改革,抓好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管理质效。一是结合新形势,动态调整优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战术思路,将科技服务业务进一步聚焦,将原先的六大业务板块整合为“科技产业服务”“信息与数字化服务”“科技城市更新”三大板块。完成了“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及滚动修订,进一步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对组织架构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二是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结合新的发展要求,制定了所属子公司经理层选聘方案及公司总部定岗定编方案,通过竞争式上岗、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等方式,完成了2023-2025年度所属子公司经理层及总部职能部门的岗位选聘工作。
三是资本运作进一步发展。知鱼智联完成新三板定增、创新层进层工作;公司启动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是风险管控体系不断健全,审计监督持续深入。强化法人治理及权责管理,规范子公司董事会法人治理体系管理;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重大经营风险报告机制,细化合规举措;落实促改提升长效机制,“转型促提升”工作被评为“第三十七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项目”。
五是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建设成果。以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落实研讨为契机,开展以“锚定目标、坚定信心,聚力公司转型发展,锻造有执行力的企业文化”为主题的企业文化研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成果。
(二)股权投资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知鱼智联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基于产业和城市数字化的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设立的北京电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知鱼智联以自有资金投资1,750万元,股权占比5%。
(三)融资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和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分四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共计23亿元;发行中期票据2亿元;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完成经营性物业贷款审批10.6亿元;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险管控及各项管理提升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内控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以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公司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并有效运行。
坚持依法治企,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强化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推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公司战略发展保驾护航。树立全员合规的经营理念,在
企业推行合规文化,健全合规组织体系,打造合规专业队伍,防范重点领域合规风险。
(五) 公司社会贡献力情况
公司于2023年创造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0.73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公式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之和与公司总股本的比值)。
企业的稳定发展与广大股东的支持密切相关,为切实回报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连续十三年实施现金分红方案,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1亿元,累计现金分红15.94亿元。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重视维护与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筹备组织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17次董事会会议、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述各次会议符合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告义务。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行职务、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公司经营层与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董事履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董事会各项决议均得到切实执行。
公司董事会始终致力于公司的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实现了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的独立。公司目前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
学决策,协调运作。公司已制定涵盖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层面的制度。
(七)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圆满完成了对各项议案的实施工作,确保了公司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八)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电子城高科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5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95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20,995,032.05 | 5,149,674,467.61 | -45.22 |
营业成本 | 2,186,967,288.16 | 3,311,859,812.22 | -33.97 |
销售费用 | 119,020,645.18 | 138,645,544.10 | -14.15 |
管理费用 | 289,326,354.76 | 256,086,125.19 | 12.98 |
财务费用 | 303,343,905.74 | 238,683,511.13 | 27.09 |
研发费用 | 22,887,592.35 | 25,768,766.59 | -1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5,999.74 | -713,342,966.0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358,659.70 | -119,877,589.4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807,791.74 | 73,569,164.08 | -1,136.86 |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房地产业 | 2,816,877,747.36 | 2,186,967,288.16 | 22.36 | -45.30 | -33.96 | 减少13.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地产销售 | 1,854,550,641.53 | 1,356,879,044.07 | 26.84 | -57.18 | -47.91 | 减少13.01个百分点 |
新型科技服务 | 911,939,486.35 | 791,484,275.15 | 13.21 | 17.66 | 16.95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广告传媒 | 50,387,619.48 | 38,603,968.94 | 23.39 | 16.51 | 28.85 | 减少7.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苏地区 | 1,644,887,303.23 | 1,268,175,299.00 | 22.90 | -39.39 | -23.39 | 减少16.11个百分点 |
北京地区
北京地区 | 658,485,629.63 | 537,289,985.44 | 18.41 | -51.29 | -30.83 | 减少24.13个百分点 |
云南地区 | 62,496,366.75 | 54,063,231.35 | 13.49 | -90.60 | -90.53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福建地区 | 387,809,850.48 | 246,018,449.66 | 36.56 | 13.47 | -2.31 | 增加10.24个百分点 |
山西地区 | 32,179,800.67 | 29,846,784.74 | 7.25 | -42.36 | -27.75 | 减少18.76个百分点 |
天津地区 | 19,406,014.61 | 46,237,016.77 | -138.26 | 58.99 | 305.14 | 减少144.76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11,612,781.99 | 5,336,521.20 | 54.05 | 28.15 | 29.94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房地产业 | 2,186,967,288.16 | 100.00 | 3,311,772,658.69 | 100.00 | -33.96 | 收入减少的影响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地产销售 | 地产销售 | 1,356,879,044.07 | 62.04 | 2,605,027,455.84 | 78.66 | -47.91 | 收入减少的影响 |
新型科技服务 | 新型科技服务 | 791,484,275.15 | 36.19 | 676,783,934.94 | 20.44 | 16.95 | 收入增加的影响 |
广告传媒 | 广告传媒 | 38,603,968.94 | 1.77 | 29,961,267.91 | 0.90 | 28.85 | 收入增加的影响 |
2、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明 |
销售费用 | 119,020,645.18 | 138,645,544.10 | -19,624,898.92 | -14.15 | 受收入减少的影响,销售代理费相应减少。 |
管理费用 | 289,326,354.76 | 256,086,125.19 | 33,240,229.57 | 12.98 | 业务拓展人员及中介机构费用同比增加 |
研发费用 | 22,887,592.35 | 25,768,766.59 | -2,881,174.24 | -11.18 | 研发投入减少。 |
财务费用 | 303,343,905.74 | 238,683,511.13 | 64,660,394.61 | 27.09 | 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减少的共同影响。 |
3、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5,999.74 | -713,342,966.07 | 725,468,965.81 | 工程付现同比减少的影响。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358,659.70 | -119,877,589.49 | -74,481,070.2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及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的共同影响。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807,791.74 | 73,569,164.08 | -836,376,955.82 | -1,136.8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多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06,487,464.28 | 9.88 | 2,877,851,520.54 | 13.65 | -33.75 | 偿还债务付现所致 |
应收票据 | 9,296,937.50 | 0.05 | 246,344.77 | 0.001 | 3,673.95 | 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874,856,249.58 | 4.53 | 1,379,200,463.96 | 6.54 | -36.57 | 房款收回 |
应收款项融资 | 2,196,569.60 | 0.01 | 应收票据贴现形成 | |||
预付款项 | 138,109,672.33 | 0.72 | 80,020,232.45 | 0.38 | 72.59 | 预付工程款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394,561.81 | 0.08 | -1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履约成本减少 | ||
在建工程 | 204,126,288.85 | 1.06 | 120,059,560.77 | 0.57 | 70.02 | 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9,551,552.31 | 5.08 | 644,117,454.77 | 3.05 | 52.08 | 租赁负债全额法递延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49,835.12 | 0.09 | 7,681,030.72 | 0.04 | 114.16 | 结算期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增加 |
短期借款 | 9,000,000.00 | 0.04 | -100.00 | 短期银行贷款偿还 | ||
合同负债 | 699,061,969.46 | 3.62 | 1,705,703,939.09 | 8.09 | -59.02 | 预收房款结转收入 |
应交税费 | 555,225,843.09 | 2.88 | 842,801,032.93 | 4.00 | -34.12 | 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缴纳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80,398,065.57 | 3.01 | 3,356,290,907.25 | 15.92 | -82.71 | 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债偿还 |
其他流动负债 | 1,120,206,790.50 | 5.81 | 2,127,903,723.47 | 10.09 | -47.36 | 应付超短期融资券减少 |
长期借款 | 1,248,503,488.00 | 6.47 | 410,699,676.62 | 1.95 | 203.99 | 银行贷款增加 |
应付债券 | 3,743,492,739.22 | 19.40 | 1,047,438,333.90 | 4.97 | 257.40 | 公司债增加 |
递延收益 | 31,002,353.27 | 0.16 | 86,555,423.90 | 0.41 | -64.18 | 政府补助结转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6,296,598.80 | 2.00 | 53,143,450.51 | 0.25 | 626.89 | 使用权资产全额法递延影响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7,090,000.00 | 0.09 | 子公司小股东借款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0,506,021.51 | 0.73 | 80,955,688.41 | 0.38 | 73.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序号
序号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区域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平方米) | 一级土地整理面积(平方米)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平方米) |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
1 | 北京顺义区 | 82,273.38 | 不适用 | 157,450.00 | 是 | 157,450.00 | 40 |
2 | 山西朔州 | 179,007.00 | 不适用 | 309,823.49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天津西青区 | 179,279.15 | 不适用 | 337,460.75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额 | 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
1 | 北京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研发 | 在建项目 | 56,104.02 | 129,822.00 | 176,402.62 | 141,118.96 | 35,283.66 | 177,214.32 | 34,515.93 |
2 | 天津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商服 | 在建项目 | 82,803.69 | 223,983.66 | 332,493.12 | 14,989.64 | 317,503.48 | 287,142.58 | 25,538.11 |
3 | 厦门 | 产业类项目 | 商业其他商服(软件及研发) | 在建项目 | 103,179.58 | 398,359.68 | 567,186.19 | 150,356.00 | 416,830.19 | 314,581.00 | 39,826.23 |
4 | 昆明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竣工项目 | 325,416.29 | 497,949.62 | 515,109.95 | 515,109.95 | 210,000.00 | 8,668.00 | |
5 | 南京 | 住宅/产业类项目 | 住宅/商服/商务办公 | 在建项目 | 85,308.21 | 248,650.31 | 392,728.97 | 211,407.09 | 181,321.88 | 600,000.00 | 72,259.61 |
6 | 成都 | 产业类项目 | 商服 | 在建项目 | 13,211.79 | 39,635.37 | 56,747.93 | 56,747.93 | 41,783.55 | 7,432.00 |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供出售面积(平方米) | 已售(含已预售)面积 (平方米) | 结转面积(平方米) | 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平方米) |
1 | 北京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34,108.96 | 34,108.96 | 34,108.96 | ||
2 | 天津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68,367.01 | 15,000.00 | 16,003.91 | ||
3 | 朔州 | 住宅项目 | 住宅 | 11,992.07 | 8,082.60 | 8,477.18 | 2,899.20 | 874.64 |
4 | 昆明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98,800.82 | 3,068.44 | 12,360.15 | 5,342.29 | 92,474.83 |
5 | 厦门 | 产业类项目 | 商业其他商服(软件及研发) | 122,469.65 | 8,380.22 | 12,320.38 | 12,923.87 | 4,361.42 |
6 | 南京 | 住宅项目 | 住宅/商服/商务办公 | 6,947.47 | 2,314.18 | 41,103.92 | 164,289.71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18,946.17万元,销售面积70,954.40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85,455.07万元,结转面积74,261.63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47,823.76平方米。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权益比例(%)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租金收入/房地产公允价值(%) |
1 | 北京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研发/科研/生产 | 250,397.37 | 46,361.77 | 100% | 否 | |
2 | 天津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9,941.94 | 176.45 | 100% | 否 | |
3 | 天津 | 产业类项目 | 商业 | 158,796.48 | 1,364.78 | |||
4 | 昆明 | 产业类项目 | 工业 | 789.09 | 30.29 | 100% | 否 | |
5 | 厦门 | 产业类项目 | 商业其他商服(软件及研发) | 32,814.44 | 1,579.96 | 70% | 否 | |
6 | 苏州 | 产业类项目 | 办公/孵化 | 4,295.84 | 199.03 | 50% | 否 |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648,117.67 | 3.69 | 2,385.18 |
(五)主要投资项目状况分析
1、报告期内,电子城高科稳步推进各项目的建设运营,科技服务业态进一步聚焦,各业务板块向纵深发展。
电子城有限:
报告期内,中关村电子城·(北京)国际电子总部项目累计已完成开发面积41万平方米,引进近70家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其中有雀巢、中国平安、索迪斯、约翰迪尔等500强企业15家。电子城·(北京)IT产业园项目已累计完成开发面积58万平方米,引进近60家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其中有佳能、ABB、中国电子500强企业3家,上市公司17家;园区B3楼将于2024年竣工,并已成功签约陌陌。
电子城物业:
报告期内,电子城物业完成了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树立标准体系、狠抓自身建设、深化服务外包、培育创新发展、提升品牌形象等目标。以“科技智能平台+管理平台+服务平台”服务板块为基础,发扬“做专、做精、做细、做强、做品牌”的企业理念。2023年成功完成了3个市场拓展项目;智慧园区方面,完成电子城·(北京)国际电子总部一期、电子城·(北京)创新园和电子城·(北京)科技研发中心、电子城·(北京)科技大厦、电子城·(北京)IT产业园线上合作物业智慧平台落地,加速推动电子城产业园区整体智慧化的进程。
朔州电子城:
报告期内,电子城·(朔州)数码港住宅一期项目累计完成销售
去化99.18%,住宅二期项目累计完成销售去化98.31%;商业一期水上乐园项目于2023年12月实现全面开业运营,商业一期智创城项目合作协议已签约落地,商业一期购物中心项目目前处于招商筹备期,计划于2024年正式开业运营。
天津电子城:
报告期内,电子城·(天津)星悦中心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同时联动商、旅、文、体,让消费者的获得感、体验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有效促进了区域消费活力;2023年智尚中心2期定制楼宇启动建设,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建设完成鼎创中心2号楼、3号楼共2.5万平米研发厂房并完成竣备。
厦门电子城:
截至报告期,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招商工作进展顺利。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末全面竣工开园,完成竣备面积
18.85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15家,入驻率达98%,截至目前项目一期已售罄;项目二期于2023年1月完成竣工备案并投入运营,竣备面积21.06万平方米,已完成签约客户21家;项目三期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2024年12月竣工。
昆明电子城:
截至报告期,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完成开发面积
11.9万平方米,入住企业56家;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完成开发面积
17.9万平方米,入住企业34家;虚拟现实科技产业园完成开发面积
15.5万平方米,入住企业61家;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园17.9万平方米,于2023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已引入13家企业。园区引进企业共计164家,其中500强企业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
南京电子城:
报告期内,电子城?(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进展顺利,其中A、B、C地块住宅部分已经竣工交付, D、E地块预计2024年竣工交付,现已展开全面招商工作。
成都电子城:
报告期内,电子城·(成都)A.I国际创新中心项目顺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通过对区域内市场调研,全面分析目标客户,已制定完善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的整体营销推广方案,引入麦当劳,提高了项目商业部分招商的品质定位,为后期招商推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电子城空港:
报告期内,电子城·(北京)空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已通过顺义区产业项目全要素综合评价,并已经取得《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其他建设手续也相继办理中,为项目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城市更新公司:
报告期内,电子城IC/PIC创新中心项目持续聚焦集成电路和光电子领域,通过与多方资源协同,吸引集成电路和光子集成设计及相关上下游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累计40余家入驻园区,其中硅光产业相关客户12家、国高新企业10家、中关村高新企业11家、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3家、“金种子”企业1家、获得“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集成电路领域TOP10的企业3家,主导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创新中心项目被列为“2023年朝阳区数字经济核心区建设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并获得“2023年度集成电路特色产业园5强”荣誉。
数字新媒体公司:
报告期内,数字新媒体产业园区进入常态化运营阶段,围绕“数字经济”积极搭建科技文化产业融合服务平台;与中国广告协会数字元宇宙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子商会元宇宙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合作,共同推动相关产业在园区的聚集,引入九紫文化等多家优质企业。
秦皇岛公司:
报告期内,秦皇岛公司按照区域内培训疗养机构的改革转型发展健康养老产业要求,与相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关注最新出台的有关健康养老产业相关政策,并与北京康养公司、远洋养老等多家健康养老企业对洽合作事宜,为确保转型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稳步推进,2023年制定了转型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工作方案。
科创公司:
报告期内,科创公司年内挂牌设立专精特新服务站、朝阳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朝保宝赋能之家等一批服务载体,举办赋能活动50余场,服务触达企业4000余家次;新增拓展社区项目2个,总运营面积超过9万平方米。搭建政、学、研、企融通发展的服务支撑平台;发挥补链强链作用,进一步强化资本赋能作用,截止2023年底,英诺创易佳创投基金已投资高精尖项目38个,平均投资回报倍数4.03。
集成电路公司:
报告期内,集成电路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正式启动“集成电路研发服务平台”和“光电芯片封测验证平台”服务运营,深入挖掘集成电路和光电子领域创新主体服务需求,创新合作模式,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推动市区两级政策落地,电子城IC/PIC创新中心集成电路/光电子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果明显。
知鱼智联:
报告期内,知鱼智联完成战略定增并成功进阶新三板创新层;数智化园区解决方案的技术路径日趋成熟,园区客户日益丰富。知鱼智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已有的自有技术进行整合,针对客户的不同管理需求,构建场景应用,打造面向产业及工业园区基于安全的综合解决方案。荣获福建省“瞪羚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州市软件品牌企业”、“福州市专家工作站”、“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ISO9001/ISO4001/ISO45001/ISO27001/ISO20000/CS2/ITSS3/CCRC2认证。
方略公司:
报告期内,方略公司持续建设数字文化业务单元,科技学术媒体凸显平台服务作用。方略公司持续深化科技期刊群合作,围绕集成电路、传感器、人工智能、精密测量等科研领域,聚集高校院所、企业研发成果与需求,助力第16届国际电子测量与仪器学术会议、自动测试技术论坛、第7届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等多场论坛赛事,搭建起产、学、研、用交流平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
方略公司在文创业务板块充分应用数字展示技术,挖掘文化内涵,解决客户需求,实现展览展陈业务迭代发展,为科技服务贡献数字传媒的力量。
电控合力: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科技服务转型,电子城高科充分利用已有子公司主体,注入新的科技服务内涵,将北京电控合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电控合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打造专业化政企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电控合力坚持理论创新引领发展,完成制定并发布产
品技术路线图,加速推进“AI+智慧党建”产品迭代升级,助推信息与数字化业务稳健开局,以高质量党建数字化创新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
2、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主要业务 | 投资金额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北京国寿电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 1,150,979,072.00 | 27.66 |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 | 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 200,000,000.00 | 1.88 |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及投资管理 | 149,635,200.00 | 16.67 |
北京英诺创易佳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43,715,427.42 | 13.39 |
北京金龙大厦有限公司 | 制售中餐;零售国产卷烟、雪茄烟、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歌舞厅、健身、桑拿浴、温泉泳池、美容;理发;住宿服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酒水、饮料;出租公寓、写字楼;附设商品部;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打字、复印、传真服务;销售百货、花卉、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汽车配件、电子计算机、电子仪器、通讯产品、工艺美术品;洗车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技术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 29,250,000.00 | 15.00 |
北京千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锡制品、焊膏、助焊剂、焊接设备、处理装置及配件;销售化工产品 | 18,243,132.01 | 31.81 |
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代理记账、财务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建筑工程设计 | 10,000,000.00 | 50.00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 5,000,000.00 | 0.25 |
北京电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 | 12,250,000.00 | 5.00 |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科技城市更新 | 城市更新拓展业务 | 110,000,000.00 | 15,255,852,995.66 | 4,592,555,554.92 | 2,282,711,105.46 | 97,087,325.70 | 64,719,752.97 |
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 | 科技产业服务 | 科技创新孵化服务 | 50,000,000.00 | 130,449,541.38 | 92,471,874.66 | 42,731,873.75 | 9,632,631.69 | 7,007,092.89 |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合并) | 科技城市更新 | 城市更新拓展业务 | 358,000,000.00 | 368,504,748.45 | 106,317,231.96 | 9,180,392.03 | -4,960,103.53 | |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信息与数字化服务 | 智慧系统平台建设 | 55,000,000.00 | 316,332,209.29 | 184,125,495.39 | 264,695,542.58 | 42,585,944.32 | 37,318,357.11 |
北京电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资产管理服务业务 | 20,000,000.00 | 220,071,264.68 | 109,129,809.46 | 209,105,081.13 | 38,097,623.96 | 27,235,255.55 |
电子城(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园区建设运营业务 | 130,000,000.00 | 104,190,138.02 | 104,179,272.14 | -52,893,962.50 | -53,114,739.31 | |
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信息与数字化服务 | 数字文化传媒服务 | 10,000,000.00 | 58,943,558.45 | 32,802,699.49 | 51,513,166.19 | 651,236.34 | 1,227,197.99 |
秦皇岛电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城市更新拓展业务 | 200,983,500.00 | 202,782,609.24 | 202,368,494.01 | 3,312,008.13 | 2,480,025.09 | |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 | 科技城 | 资产管理 | 20,000,000.00 | 372,328,072.61 | -75,663,407.88 | 22,890,321.21 | -20,011,127.17 | -34,680,389.65 |
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市更新 | 服务业务 | ||||||
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城市更新拓展业务 | 50,000,000.00 | 989,156,917.27 | -122,863,226.79 | 32,808,930.25 | -73,793,939.32 | -59,612,526.37 |
天津星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科技空间资产运营 | 10,000,000.00 | 296,543.08 | -3,666,311.68 | -1,316,807.31 | -4,306,850.92 |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 科技城市更新 | 园区建设运营业务 | 100,000,000.00 | 255,869,091.69 | 81,110,803.69 | -7,172,949.62 | -5,989,520.12 | |
北京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科技产业服务 | 集成电路设计服务 | 25,000,000.00 | 27,388,028.69 | 19,453,705.78 | 1,929,421.62 | -4,208,668.90 | -3,966,770.91 |
说明:
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口径包含: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产业平台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服务平台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电控合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口径包含:天津创易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创易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创易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 (合并)口径包含: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口径包含:深圳知鱼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知鱼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2023年新增控股、参股公司说明:
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投资1,750万元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基于产业和城市数字化的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设立的北京电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知鱼智联股权占比5%。
三、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围绕科技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寻找科技创新的突破口,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先机。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需要有新服务,科技服务业作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和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未来发展的新支柱、新赛道,国家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活动持续开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科技产业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国内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速,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加速器”
作用更加凸显,对信息与数字化服务需求不断释放,为科技服务数字赋能和创新发展带来机遇。科技服务业属于北京规划的高精尖产业之一,成为促进北京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之一。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发挥教育、科技、人才优势,加速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创新体系,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大力支持产业数字化,打造国内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北京提出将做优科技服务业,面向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建成一批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塑造北京科技服务品牌,为公司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拓展空间。随着产业不断细化分工和融合延伸,国内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受政策支持、数字技术的渗透、产业链升级需求等因素影响,我国科技服务业整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服务业态也不断涌现。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创新和加快应用,进一步促进了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数字化、多元化发展,提升了科技服务业的服务效率、拓展了科技服务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场景,科技服务业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延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是公司“十四五”科技服务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落地实施的关键一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北京国际
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科技无限可能、服务无处不在”为使命,以“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科技服务企业”为目标,坚持科技服务业方向,进一步聚焦科技服务业务,以科技产业服务为牵引、以信息与数字化服务为新动能、以科技城市更新为支撑,三大业务协同发展,持续提升科技产业资源整合及资本运作、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助推、科技发展空间运营等核心竞争优势,加强统筹布局和推进落实,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丰富科技服务内容,拓展科技服务场景,固化并扩大成型科技服务业态,通过资本运作等手段加快推动新的业务拓展,加快公司科技服务业务向纵深发展,推动公司科技服务转型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打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赋能生态,实现公司科技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统筹布局和推进落实,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1.树立与科技服务战略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新理念、新思维,构建与科技服务战略目标相适应的管控模式,将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营工作各环节。持续强化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垂直管控和扁平式管理,优化“横向”“纵向”管理的权重配置,为科技服务战略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围绕“十四五”科技服务战略规划,准确把握科技产业发展方向,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整合优质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推进三大业务板块向纵深发展,扎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为推动科技服务转型实现新突破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不断提升管理质效,提升各业务板块协同能力,进一步完善内部各业务板块协同和联动发展机制,全面优化管理体系,强化节点管控,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强化重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及招商工作。
4.持续做好资金管理,加大运营与回款力度,加快资金回笼,实现自身运营良性循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及资金计划管理;做好公司融资规划落实,确保资金对战略和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撑。
5.优化工作方法,从“建设思维”向“经营思维”转变,以经营和价值创造为核心,坚持项目化推进、专班化运作,全面提质、提效、提速,持续强化项目建设、市场、运营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6.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持续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不断优化符合科技服务发展的市场化管理、契约化激励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适应科技服务新业态发展的考核激励机制。
7.坚持把安全稳定作为发展的基础底线,进一步夯实根基,提升稳健经营的能力。持续做好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严从实做好风险管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管理水平,为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时期,国内经济回升向好,但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
患仍然较多的问题和困难,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随着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国内产业空间需求收缩明显,行业竞争态势日益剧烈,产业招商和去化存在较大压力,导致回流资金放缓,存在一定资金压力;资产价格阶段性下降,盈利能力有所降低。科技产业服务需求分散、行业差异化大,以及受到服务半径和地域限制,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有待强化。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统筹布局和推进落实,深入分析经济、政策和市场等变化,进一步聚焦科技服务业态,推动各业务板块向纵深发展,持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提升科技服务专业化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增强运营管控和风险管控,推动公司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2024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任务全面落地的攻坚之年,电子城高科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回顾总结公司三十年发展的经验,不忘初心,砥砺担当,在公司党委、董事会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员工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加强统筹布局和推进落实,推动电子城高科科技服务转型发展实现新的突破!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经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 21750号】。
现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状况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合并数):
资产总额: 1,929,484.18万元
负债总额: 1,155,096.70万元
所有者权益: 774,387.48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35,822.66万元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数):
营业总收入: 282,099.50万元营业总成本: 293,094.95万元其他收益: 8,564.52万元投资收益 : -6,463.77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列示) 2,302.74万元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278.2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4,372.02万元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列示) 10.82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损失以“-”号列示) -185.50万元
利润总额: -11,416.88万元净利润: -15,743.6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28.1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股
三、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合并数):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94,503.75万元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2.6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35.8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280.78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30万元
以上是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状况,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7,281,513.09元,截止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人民币164,737,294.8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市场销售的顺利进行,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为方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为基础,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2023年度预计合同总金额(万元) | 关联人 | 2023年度实际合同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委托管理/关联租赁情况(作为采购方) | 购买商品(水、电、暖) | 总计不超过20,000.00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人 | 15,230.47 |
购买服务 | ||||
购买商品(运行维护安装) | ||||
房屋建筑物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关联受托管理 (作为出售方)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水、电、暖、物业费) | 总计不超过10,000.00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人 | 6,996.90 |
场地使用费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制作费) | ||||
销售商品 | ||||
受托管理项目 | ||||
合计 | / | 30,000.00 | / | 22,227.37 |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委托管理/关联租赁情况(作为采购方) | 购买商品(水、暖)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 | 总计不超过 30,000.00 | 11.10 | 4,528.13 | 15,230.47 | 6.15 |
购买服务 | |||||||
购买商品(运行维护安装) | |||||||
房屋建筑物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关联受托管理(作为出售方)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水、暖、物业费)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 | 总计不超过 25,000.00 | 9.08 | 976.58 | 6,996.90 | 2.48 |
场地使用费 |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制作费) | |||||||
销售商品 | |||||||
合计 | / | / | 总计不超过 55,000.00 | 20.18 | 5,504.71 | 22,227.37 | 8.63 |
说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多家子公司因项目合作、园区运营及入驻公司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等原因,与公司发生物业租赁、销售及购买商品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北京电控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类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已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议案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担任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对天职国际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 20日
议案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内控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2 |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
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或者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或者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案的方式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将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或者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3 |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法定或本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 |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4 |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
5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6 |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党委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党委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
7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原则上不能缺席涉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 |
及公司重大事项并要求其发表独立意见的董事会会议,确有特殊理由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及公司重大事项并要求其发表独立意见的董事会会议,确有特殊理由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 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 |
8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 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经营状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网站等形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2、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 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经营状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网站等形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 |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
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
9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5月20日
议案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内控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细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
2 |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 |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将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五条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应当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其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产生程序、职责等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五条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产生程序、职责等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
2 |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 |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 |
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3 | 第十六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 第十六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
4 | 第十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 | 第十八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
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 ||
5 | 第十九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就同一提案重复发言,发言超出提案范围,以致影响其他董事发言或者阻碍会议正常进行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 第十九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董事就同一提案重复发言,发言超出提案范围,以致影响其他董事发言或者阻碍会议正常进行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
6 | 第二十八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 第二十八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5月20日
议案1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开展工作,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五次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十七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依法经营运作、定期报告及财务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2023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议案 |
1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月18日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2月27日 | 《公司关于天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议案》 |
3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19日 |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7 | 第十二届监事会 | 2023年11月30日 | 1、《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
第十次会议
第十次会议 | 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运作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符合规定;有关变更会计政策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
股增至798,989,318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23年度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出席了2023年度全部的股东大会。对于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经认真检查核实,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程序完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23年度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出席了2023年度全部的股东大会。对于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司监事会经认真检查核实,认为: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的实现公司发展的长远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
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1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爱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爱清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爱清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安立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接替王爱清先生的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保持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立红,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工程师,哈尔滨理
工大学学士。曾任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派监事会主席。除上述任职情况,安立红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三位独立董事分别编写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