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74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本次调整前可转债转股价格:19.71元/股
3、本次调整后可转债转股价格:18.72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5月16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号”文同意,公司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为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4、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90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5、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
/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0.70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45)。
6、公司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68元/股调整为1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7、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数量为4,025.00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98元/股调整为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转股价格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
本次利润分配期间,川恒转债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42,037,158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3,259,906股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538,777,252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38,777,25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金额÷总股本×10=538,777,252.00元÷542,037,158股×10=9.93985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股利为0.9939858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
=P
-D;P
=19.71元/股-0.9939858元/股=18.7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
=19.7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9939858元/股。综上:川恒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18.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