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华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0,5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夏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华夏人寿于2022年9月2日通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减持392,578股;华夏人寿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通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减持14,067,93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460,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账户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 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9月2日 | 2.32 | 39.2578 | 0.0271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 | 2.19 | 1406.793 | 0.9729 | |
合 计 | 1446.0508 | 1.0000 |
二、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2日至2024年4月29日 | |||||
股票简称 | 勤上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3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446.0508 | 1.00 | ||||
合 计 | 1446.0508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04.337 | 7.6099 | 9558.2862 | 6.60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04.337 | 7.6099 | 9558.2862 | 6.60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公司于2024年3月4日通过勤上股份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0,5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夏人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华夏人寿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夏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