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4年5月10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4年5月9日)收盘价格为9.34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4月8日)前复权收盘价为8.46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10.40%。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创业板综指(399102.SZ)累计涨幅为4.7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上市公司归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属于纸包装行业指数(851425.SL),指数同期累计涨幅为0.72%。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