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前,如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交易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登记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核准、登记或备案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登记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