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公司就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2、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公司与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4、公司多次督导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