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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碳资管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

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基于三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协议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做优做强生态环保产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杉研究院”)签署《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涉及后续的投资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1. 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1层

(3)法定代表人:于彤

(4)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政策宣传、组织调研、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展览展示、咨询服务。

(6)公司与中促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中促会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3.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中促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二)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6317(集群注册)

(3)法定代表人:王乐乐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等。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绿色认证平台、自愿减排项目碳资产开发管理和运营平台、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平台,深度挖掘智能监测与低碳技术潜力,充分发挥企业绿色价值和生态价值。

(6)公司与松杉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松杉研究院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3. 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松杉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乙方: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丙方: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 共同合作推广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平台,拓展应用场景。通过平台对非电可再生能源进行零碳能源核证,并对零碳能源证书在用热、用气等各类能源使用企业进行推广,为企业进行碳中和提供解决方案。

2. 合作开展碳咨询服务工作。发挥中促会平台的资源优势,泰达碳资管的区域优势,合作为天津及外部企业提供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碳能源核证、碳足迹管理、碳盘查、碳咨询等)。

3. 共同推动零碳能源证书自愿核证体系的区域认可。跟踪国际组织(包括不限于ISCC、RSB等认证体系)相关管理制度、认证规则及实施成效,并结合天津碳普惠制度,推动零碳能源证书体系在天津碳市场的应用。

(三)合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三方战略合作,三方同意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包括互访机制、工作联络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四)其他事项

1. 本合作框架协议是三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三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在开展具体项目合作业务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条件等另行商定。

2. 三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3. 本框架协议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今后合作的意向,除保密条款外,三方不得依据本框架协议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后续的合作事宜公司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2年6月,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完成投资决策审批,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公司设立。

2. 2022年10月,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署《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开展党建共建暨全方位战略合作。目前,双方在持续对接中。

3. 2023年4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4. 2023年6月,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5. 2023年11月,公司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签署《Nahdet Misr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已经就于亚历山大市共同投资垃圾发电项目达成了初步共识,并获得了埃及环境部的支持。现正在与埃及政府及电力部门对于垃圾发电上网电价及垃圾处理费进行洽商。

6. 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与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在宣威市龙潭镇投资建设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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