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董事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4、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按年度给予津贴。
5、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薪酬和津贴标准
1、内部董事薪酬实行年薪制,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7万元。
(三)其他规定
1、董事的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监事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内部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
3、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按年度给予津贴。
4、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薪酬和津贴标准
1、内部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2、外部监事的津贴为每年3万元。
(三)其他规定
1、监事的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全体委员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该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监事薪酬(津贴)方案》。该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