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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二O二四年五月

目 录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6:《关于2024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 11

议案7:《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4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3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77号北上海大酒店3F宴会厅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爱普股份(股票代码:603020)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所持股份数。

3、主持人宣读并介绍有关议案。

4、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讨论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7《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01关于董事长魏中浩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2关于董事葛文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3关于董事徐耀忠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4关于董事黄健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5关于董事孟宪乐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6关于董事王秋云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7关于董事陶宁萍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8关于董事卢鹏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9关于董事章孝棠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01关于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2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3关于监事黄彦宾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5、推选计票人二名、监票人二名。

6、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7、计票,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8、主持人宣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9、出席会议的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10、主持人宣布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确保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与本次大会审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3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4

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2,783,170,095.263,202,241,477.58-1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69,294.27110,023,003.81-1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39,680.6587,228,939.58-3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430,797.9582,416,476.23173.53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39,761,885.513,069,048,595.032.30
总资产3,820,461,507.903,870,460,661.92-1.2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160.2893-1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160.2893-16.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340.2294-3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23.59减少0.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62.84减少0.98个百分点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5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9,832,011.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6

关于2024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对2024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2、公司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7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8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9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度对公司董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024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按以下规定实施: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其薪酬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2、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9.01 关于董事长魏中浩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2 关于董事葛文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3 关于董事徐耀忠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4 关于董事黄健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5 关于董事孟宪乐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6 关于董事王秋云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7 关于董事陶宁萍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8 关于董事卢鹏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9 关于董事章孝棠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1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年度对公司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按以下规定实施:

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其薪酬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10.01 关于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2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3 关于监事黄彦宾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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