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162 | 巨一科技 | 2024/5/13 |
二、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9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持股4.59%股份的股东林巨广先生提交的《关于向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取消原议案的函》,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变更,故原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取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林巨广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9%股份的股东林巨广先生,在2024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 议案名称 |
9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2)。
三、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的原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2.00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12.01 | 选举汤东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巨广、刘蕾、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张正初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8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2.00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1 | 选举汤东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