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晚-5 月 8 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团)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江南集团拟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东银控股司法重整。有报道称,东银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整可能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5 月 8 日,公司股价涨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于 5 月 8 日提交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相关媒体报道称其判断“重整可能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依据及充分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具备对交易双方构成约束性的协议条款,以及其他相关事实依据,向投资者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二、请公司结合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大额债务逾期未清偿、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三、请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手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最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并说明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配合有关方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如有,请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及相关责任人。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