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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股票简称:北部湾港 股票代码:000582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股票代码:12703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Beibu Gulf Port CO., LTD.)(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8层)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周少波周延莫启誉
纪懿桓洪峻秦建文
凌斌叶志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505,617,977股

(二)发行价格:7.12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99,999,996.24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67,923,682.5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505,617,97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4年5月13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8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3

九、备查文件 ...... 33

释 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北部湾港/公司/本公司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认购邀请书》《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邀请书》
《发行方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方案》
《申购报价单》《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
《缴款通知书》《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款通知书》
《认购合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合同》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北部湾港集团发行人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bu Gulf Port Co., Ltd.
成立日期1988年2月开业,1989年12月20日改组为股份制公司
上市日期1995年11月2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0582
股票简称北部湾港
发行前注册资本177,200.2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少波
董事会秘书向铮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10层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联系传真0771-25196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9300907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船舶拖带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港口理货;化肥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G55 水上运输业
主营业务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堆存及船舶港口服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3月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1月1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3月17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4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6月8日,北部湾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7月11日,北部湾港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程序

2023年1月19日,发行人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23〕7号)。

4、发行过程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4年3月22日,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9个股东(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4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4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过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35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122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联席主承销商收到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郑海若
2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投资者名称
3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4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徐云飞
6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8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1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与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12:00,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6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6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568,000.00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7.1219,000.00
3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7.9836,000.00
4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7.9715,000.00
5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7.888,000.00
7.719,000.00
7.4610,000.00
6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020,000.00
7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2815,000.00
8UBS AG7.129,000.00不适用
9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68,000.00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28,800.00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88,000.0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18,600.00不适用
7.5020,400.00
7.3029,500.00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国泰君安私客尊享184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6318,000.00
14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大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2210,000.00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712,700.00不适用
7.4243,900.00
7.2052,300.00
16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438,000.00
7.318,200.00
7.118,5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

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12元/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承诺出资111,1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北部湾港集团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6名,发行价格为7.12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05,617,9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96.24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7.12156,039,3251,110,999,994.0018
2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7.1250,561,797359,999,994.646
3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7.1221,067,415149,999,994.806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7.1214,044,94399,999,994.16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273,455,056522,999,998.726
6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国泰君安私客尊享184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1225,280,898179,999,993.76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241,432,584294,999,998.086
8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1211,235,95579,999,999.606
9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1211,516,85381,999,993.366
10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228,089,887199,999,995.446
11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1221,067,415149,999,994.806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1211,235,95579,999,999.606
13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211,235,95579,999,999.606
14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大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1214,044,94399,999,994.166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212,359,55087,999,996.006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6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7.122,949,44621,000,055.526
合计505,617,9773,599,999,996.24-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万元(含360,00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7.11元/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06,329,113股(含本数,即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得到的股票数量与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的孰低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505,617,97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4月12日,发行底价为7.11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38元/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即7.11元/股)。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7.12元/股,较发行底价7.11元溢价0.14%,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7.97元/股的89.3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万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96.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076,313.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923,682.56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2,935.09
律师费用37.74
会计师费用33.02
信息披露费用56.60
材料制作费8.74
证券登记费47.22
印花税89.22
发行费用合计3,207.63

(八)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6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23日出具的《北部湾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19号),截至2024年4月19日,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北部湾港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3,599,999,996.24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2024年4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北部湾港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23日出具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50C000120号),截至2024年4月22日止,北部湾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505,617,97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9,999,996.2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2,076,313.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7,923,682.5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05,617,977.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062,305,705.56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016201040018158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
2622386716607中国银行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支行营业部

(十)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
注册资本689,721.720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少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6,039,325股
限售期18个月

(2)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4层402室
注册资本748,5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涛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商务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0,561,797股
限售期6个月

(3)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17楼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妮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1,067,415股
限售期6个月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第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6楼601、602室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044,943股
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3,455,056股
限售期6个月

(6)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国泰君安私客尊享184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陶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280,898股
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1,432,584股
限售期6个月

(8)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235,955股
限售期6个月

(9)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C3区(TG第155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敬庭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516,853股
限售期6个月

(10)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17层17407室
注册资本50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8,089,887股
限售期6个月

(11)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5号五象金融大厦B座10-11层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覃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管理;对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业、采矿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体娱乐业、酒店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的投资;资产收购、重组及受托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财务顾问、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1,067,415股
限售期6个月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235,955股
限售期6个月

(13)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湖北省新活力上市高质量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号光谷资本大厦二楼2017-13
注册资本15,00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11,235,955股
限售期6个月

(14)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大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1705-1706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兰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044,943股
限售期6个月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注册资本403,442.695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获配数量12,359,550股
限售期6个月

(16)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949,446股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发行对象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上述两位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或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除北部湾港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

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除北部湾港集团及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外,前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本报告披露前12个月内北部湾港集团及其关联方、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本报告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除北部湾港集团及其关联方和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之“4、发行过程”。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1、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已作出承诺,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

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他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人员)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参与本次发行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2、除北部湾港集团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1)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2)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

除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除北部湾港集团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北部湾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过程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北部湾港;证券代码为:000582;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获配对象北部湾港集团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其余15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30%1,121,630,261360,033,539-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82%174,080,31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14%37,974,118--
平安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其他1.27%22,473,00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其他1.06%18,780,00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0.93%16,468,626--
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6%9,984,41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二组合其他0.38%6,720,033--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粤中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36%6,374,800--
杨进境内自然人0.32%5,612,3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6.10%1,277,669,586516,072,864-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86%224,642,10850,561,79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95%44,331,935--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1.23%28,089,88728,089,887-
平安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财富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基金、理财产品等0.99%22,473,002--
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5%21,580,81521,067,415-
广西交投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3%21,067,41521,067,415-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山东土地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国君资管君得山东土地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0.93%21,067,41521,067,415-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基金、理财产品等0.82%18,780,00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72%16,468,626--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505,617,9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360,482,98120.34%866,100,95838.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1,411,454,80379.66%1,411,454,80361.97%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1,771,937,784100.00%2,277,555,761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4年1-3月/ 2024年3月末2023年度/ 2023年末2024年1-3月/ 2024年3月末2023年度/ 2023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22100.63720.17180.49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907.687.727.54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3.31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资产总计3,360,777.693,330,828.483,048,458.082,717,365.66
负债总计1,736,348.071,749,967.031,464,721.441,388,049.27
所有者权益合计1,624,429.621,580,861.441,583,736.641,329,316.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00,486.751,360,117.311,371,026.571,134,715.22

注:2022年财务数据摘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追溯调整数,2021年财务数据摘自2022年审计报告的追溯调整数,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53,960.03694,960.63637,885.53590,787.61
利润总额47,500.52150,886.96139,208.60139,450.69
净利润42,320.87124,475.38113,092.11113,87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21.59112,686.32102,002.77102,041.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99.82215,525.39259,776.52145,73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60.36-314,251.89-486,244.02-425,878.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1.6198,563.4883,428.57374,96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557.78-161.43-143,016.5894,823.92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3.31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0.610.530.550.87
速动比率0.600.530.550.86
资产负债率 (合并)51.67%52.54%48.05%51.08%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3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912.9312.8212.63
存货周转率(次)24.53103.3098.73113.7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221.221.470.8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4-0.00-0.810.58

注:主要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2024年1-3月的财务指标未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717,365.66万元、3,048,458.08万元、3,330,828.48万元及3,360,777.69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88,049.27万元、1,464,721.44万元、1,749,967.03万元和1,736,348.07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1.08%、48.05%、52.54%及51.67%,整体变动幅度不大,处于合理水平。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7倍、0.55倍、0.53倍和0.6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6倍、0.55倍、0.53倍和0.60倍。2022年度,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存在一定幅度下降,主要系公司将上期结余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6.51亿元投入项目工程建设中,并使用自

有货币资金加大了对项目建设的支出。

3、营运能力分析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3.73次、98.73次、103.30次和24.53次,公司存货主要来自于公司港口泊位运营所需的原料和备品备件等。该部分存货余额较低,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63次、12.82次、12.93次和2.19次,总体水平较高,周转速度较快,显示出公司较好的销售回款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90,787.61万元、637,885.53万元、694,960.63万元和153,960.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2,041.48万元、102,002.77万元、112,686.32万元和39,121.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堆存及船舶港口服务,随着公司港口吞吐量的持续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詹梁钦、杨柏龄
项目组成员:王欣磊、夏宇、董念东、阴豪、王俊惠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晖
项目组成员:周涛、王相栋、陈春、任彦博、胡丽娜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电话:010-88300198
传真:010-8830079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负责人:朱继斌
经办律师:梁定君、黄夏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6号太平金融大厦二十一层2101号房
电话:(0771)5760061
传真:(0771)5760061
(四)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岑敬、刘业美、肖琼、刘毅、刘珈岐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五)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毅、刘珈岐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六)联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毅、刘珈岐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詹梁钦和杨柏龄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詹梁钦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会计硕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慧智微科创板IPO项目、呈和科技科创板IPO项目、英思特创业板IPO项目、南网能源IPO项目、碧桂园物业IPO项目、碧桂园地产长租私募债项目、碧桂园地产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等。

杨柏龄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工商东亚金融控股集团、招商证券、万和证券,2020年加入华泰联合证券。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三五互联IPO、国瓷材料IPO、依顿电子IPO、荣泰健康公开发行可转债、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债、柳工公开发行可转债、丹邦科技非公开发行、北部湾港非公开发行、比亚迪非公开发行、北部湾港重组上市、北部湾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北部湾港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结算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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