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3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4年5月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德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德芹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建议提名张德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张德芹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关于收到推荐董事长人选文件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4-010)。
(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股东大会安排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13)。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