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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5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8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5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9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

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小卫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可信,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经营计划。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良好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科技”、“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2023年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智能切割领域核心技术的产品研究,把工业软件与智能切割设备进行深度融合,基于自主研发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形成多行业、系列化、专业化的高端智能切割设备。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客户第一、追求卓越、团队合作”的核心价值观,围绕自身技术优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和产品迭代。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契机,秉承“科技筑基,创新引领”研发理念,继续加大底层核心技术的研究积累和新切割工艺的拓展,稳健有序布局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形成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深化市场布局,多方位开拓客户资源,完善海内外营销服务网络,实现海外市场“走出去,走进去”战略布局;初步建立了全球化“爱科科技”品牌,在非金属材料的智能制造切割领域与国际先进产品开展竞争,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的逐步恢复、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持续输出以及境内外市场布局初具成效,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稳步增长。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

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29.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9.51万元,同比增长65.90%,扣非净利润7,061.60万元,同比增长70.42%。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目前的董事会设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按时亲自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所审议事项全部通过,没有董事存在异议,董事会决议均有效落实。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2月4日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2023年6月21日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

二十二次会议

二十二次会议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21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9月6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方小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方云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戴凌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王方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周恺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关于推选方小卫(召集人)、周恺秉、方云科组

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2.2《关于推选王方明(召集人)、周凯秉、方小卫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3《关于推选周恺秉(召集人)、王方明、戴凌胜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2.4《关于推选周恺秉(召集人)、王方明、方云科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1《关于聘任程小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2《关于聘任王鹏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1《关于聘任林晶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2《关于聘任石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德国子公司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共召开3次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及会议记录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届次议案
2023年5月26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 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10月9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审议《关于修订<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11月16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1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完善管理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维护了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在经营上依托于主营业务,挖掘客户的智能生产的深层次需求,通过不断创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延伸产业链深度,拓宽应用领域和市场,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全面发展。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可信,规范运作、审慎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2: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监督各项决议的实施。监事会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全部通过,会议的召开、表决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议案
2023年2月4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6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1.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3年8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议案》
2023年9月6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10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2. 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财务会计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现对2023年的财务决算进行总结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爱科科技”)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本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384,000,567.04297,049,552.8729.27318,828,66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95,080.7345,385,060.4365.9053,201,40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616,042.8641,437,058.0770.4246,193,18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21,688.2533,997,774.09140.6721,966,973.34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7,424,314.09535,813,681.8111.50521,303,133.96
总资产715,680,417.16625,298,170.4714.45626,542,523.15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90.7767.53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90.7767.53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10.7072.86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28.58增加4.74个百分点12.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97.84增加4.65个百分点10.4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7310.92减少4.19个百分点8.48

1.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9.27%,主要系境内外下游行业需求逐步恢复,公司依托技术、质量、品牌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境内外市场,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公司下游客户订单增长所致。

2.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6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70.4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公司费用管控效果进一步显现所致。

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4.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67.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升

72.8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上升,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2023年末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86,247,870.6812.0520,007,945.213.20331.07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
应收票据2,038,765.000.28422,250.000.07382.83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但不做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应收账款81,115,361.4711.3359,722,955.679.5535.82营业收入增长,期末信用期内尚未结算的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54,938.200.01753,000.000.12-92.70期末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其他应收款1,854,733.560.262,869,320.770.46-35.36主要系保证金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3,049,186.800.4329,680,995.514.75-89.73主要系大额定期存单到期所致
应付账款45,956,277.226.4230,408,237.254.8651.13主要系本期采购量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3,804,665.751.9310,588,717.731.6930.37主要系本期末计提年终奖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9,854,161.581.384,513,816.790.72118.31主要系期末未支付的业务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468,848.590.482,290,905.360.3751.42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但

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不符合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
预计负债4,862,904.450.683,702,155.100.5931.3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产品售后维修费用计提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0.000.0044,293.610.01-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当期收益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0.000.0028,015.020.00-100.00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三、2023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84,000,567.04297,049,552.8729.27
营业成本215,731,675.26167,294,574.1428.95
销售费用58,635,025.7249,675,560.7718.04
管理费用15,522,518.2513,134,579.8418.18
财务费用-10,877,868.88-13,559,733.47不适用
研发费用25,826,566.0732,437,539.24-20.3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上升29.27%,主要系境内外下游行业需求逐步恢复,公司依托技术、质量、品牌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境内外市场,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公司下游客户订单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上升28.9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上升18.04%,主要系公司为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和扩大市场营销,推广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上升18.18%,主要系中介咨询费和管理差旅费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比上年同期下降20.38%,主要系2022年为应对境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公司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及研发项目并提高研发效率等措施,导致本期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下降所致。

四、2023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21,688.2533,997,774.0914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45,628.2537,354,543.7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25,635.45-36,895,586.30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金额较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库存股,本期无此事项所致。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57号,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95,080.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425,543.12元。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9,298,73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18,9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9,824,705.1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61%。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59,298,73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18,9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3,391,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2,690,657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征求各位董事的意见,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实际发展情况,现对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实际发展情况,初步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度的薪酬为: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拟修订前拟修订后
1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4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发生的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予以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9、决议的有效期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听取: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王方明、周恺秉、顾新建(离任)、徐赤(离任)、贾勇(离任)对2023年各项工作分别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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