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星帅尔:关于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勇伟先生通知,获悉楼勇伟先生与钱凌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楼勇伟先生持有公司7,168,2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钱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证书》及楼勇伟先生与钱凌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楼勇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5,376,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分割至钱凌女士名下。

本次股份变动后,楼勇伟先生持有公司1,792,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59%;钱凌女士持有公司5,376,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5%。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正处于转股期,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12月20日至2029年6月13日),公司股本在该期间可能发生变化。上述持股比例均以 2024 年4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二、本次股份变动相关说明

1、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楼月根先生,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楼月根先生、楼勇伟先生,二人是父子关系。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楼月根先生、楼勇伟先生控制下的企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楼月根先生于2023年12月因病去世,其直接持有27.91%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38%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股份继承事宜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变动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楼勇伟先生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2、本次股份变动后,楼勇伟先生、钱凌女士将持续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三)》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变动后,楼勇伟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钱凌女士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变动后,楼勇伟先生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钱凌女士若有减持计划,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

4、本次股份变动之后,楼勇伟先生、钱凌女士在楼勇伟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楼勇伟先生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楼勇伟先生、钱凌女士均应当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限制性规定。

5、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触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楼勇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楼勇伟先生、钱凌女士签署的《关于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的承诺》。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