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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关于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为美晨生态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公抵字第DB2400000030726号),赛石园林以其名下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585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4012.2㎡,土地使用权面积100801㎡)为美晨生态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流贷字第ZH2400000098888号)(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公司原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公保字第DB2400000030725号),为美晨生态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无偿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后与民生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美晨生态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无偿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95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为美晨生态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美晨生态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为美晨生态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75,561.07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地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本年度经股东大会授权的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为24,438.93万元。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抵押人: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乙方)

1、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6,950万元整

2、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3、抵押担保的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4、抵押物:赛石园林名下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585号不动产(建筑面积4,012.2㎡,土地使用权面积100,801㎡,评估/协议价值1,467.84万元)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6,950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73,841.2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35%。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7,492.29万元,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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