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0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5月8日前提交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待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本着认真落实核查工作并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4年5月15日前回复本次《问询函》。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