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监事孙慕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