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宿迁联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纪律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纪律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律师现场见证。

七、请出席会议人员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会议主持方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纪律须知》;

(三)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四)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6: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7: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6项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后,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2: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0.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158.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96,757.20元(含税)。

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真实反映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41,735.95179,236.67-20.92
营业利润7,879.4229,354.11-73.16
利润总额7,546.4128,934.86-7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2524,633.45-6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48.7624,515.69-7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0.7125,081.55-52.79

2023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下游需求未呈恢复性增长,化工行业呈现整体下滑趋势,加剧了行业竞争态势,因此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调,其主要产品光稳定剂、复配制剂、阻聚剂产品分别同比降低23.60%、20.82%、27.54%。同时,公司基础原材料丙酮系大宗商品,该产品在石油产业链中较为靠前,受地缘政治、能源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更为明显,下半年呈大幅上涨趋势,2023年公司丙酮平均采购价格上涨了12.00%。2023年公司产品销量总体稳定,在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综合影响下,产品综合毛利率从28.92%下降至18.98%,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

(二)主要资产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322,662.77279,917.5815.27
负债总额113,094.86116,916.89-3.27
所有者权益总额209,567.91163,000.6928.57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174.43163,000.6928.33

(三)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项 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390.6533-71.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390.6533-7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540.6502-76.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16.35减少12.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216.28减少13.06个百分点

二、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6,577.2423,302.2138,608.3933,24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8.96-870.332,200.141,69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94.12-1,199.712,066.79987.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9.34-607.839,008.146,589.75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主要资产项目及重大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662.77万元,比上年末279,917.58万元增长15.27%,资产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占总资产比(%)金额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24,433.407.5720,188.227.2121.03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36.992.182,000.000.71251.85
应收账款37,973.9011.7734,069.3712.1711.46
应收款项融资(2)4,196.581.301,848.850.66126.98
预付款项(3)1,981.820.611,505.270.5431.66
其他应收款(4)1,851.660.573,169.621.13-41.58
存货34,213.9810.6028,508.7810.1820.01
其他流动资产(5)1,283.890.405,770.952.06-77.75
长期股权投资(6)746.170.23--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750.000.23--不适用
固定资产99,947.2430.9890,521.8832.3410.41
在建工程83,274.8825.8169,228.2424.7320.29
使用权资产(8)392.250.12720.210.26-45.54
商誉(9)1,081.360.34--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10)2,074.590.643,007.321.07-31.02
递延所得税资产4,937.211.534,347.201.5513.57
其他非流动资产3,262.571.013,904.351.39-16.44
总资产322,662.77100.00279,917.58100.0015.27

(1)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数为7,036.99万元,同比增长251.85%,主要是因为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年末数为4,196.58万元,同比增长126.98%,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年末数为1,981.82万元,同比增长31.66%,主要是因为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年末数为1,851.66万元,同比下降41.58%,主要是因为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及子公司土地保证金退回导致。

(5)其他流动资产年末数为1,283.89万元,同比下降77.75%,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年末数为746.17万元,主要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控股子公司期末余额所致。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年末数为750.0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新增安徽岫瀚云新研创业基金股权投资所致。

(8)使用权资产年末数392.25万元,同比下降45.54%,主要是因为分公司终止租赁业务所致。

(9)商誉年末数1,081.36万元,主要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年末数2,074.59万元,同比下降31.02%,主要是因为分公司租赁业务终止对装修费处置所致。

(二)主要负债项目及重大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13,094.86万元,比上年末116,916.89万元下降3.27%,主要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占总资产比(%)金额占总资产比(%)
短期借款(1)69,675.7921.5949,811.9517.8039.88
应付账款19,892.746.1720,325.887.26-2.13
合同负债(2)539.960.17315.050.1171.39
应付职工薪酬(3)2,383.310.744,158.871.49-42.69
应交税费(4)1,473.850.462,577.410.92-42.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672.990.527,364.542.63-77.28
其他流动负债(6)73.470.02183.170.07-59.89
长期借款(7)5,960.421.8522,050.007.88-72.97
租赁负债(8)216.070.07368.510.13-41.37
预计负债(9)139.770.04256.130.09-45.43
递延收益(10)1,669.940.521,190.180.4340.31
其他非流动负债(11)1,678.470.52--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12)15.110.00276.250.10-94.53
总负债113,094.8635.05116,916.8941.77-3.27

(1)短期借款年末数为69,675.79万元,同比增长39.88%,主要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调整借款结构所致。

(2)合同负债年末数为539.96万元,同比增长71.39%,主要是因为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年末数为2,383.31万元,同比下降42.69%,主要是因为公司优化员工结构、薪酬调整所致。

(4)应交税费年末数为1,473.85万元,同比下降42.82%,主要是因为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数为1,672.99万元,同比下降77.28%,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年末数为73.47万元,同比下降59.89%,主要是因为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7)长期借款年末数为5,960.42万元,同比下降72.97%,主要是因为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8)租赁负债年末数为216.07万元,同比下降41.37%,主要是因为分公司终止租赁业务所致。

(9)预计负债年末数为139.77万元,同比下降45.43%,主要是因为履行质保售后服务所致。

(10)递延收益年末数为1,669.94万元,同比增长40.31%,主要是因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年末数为1,678.47万元,主要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数为15.11万元,同比下降94.53%,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所致。

(三)主要所有者权益项目及重大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9,174.43万元,比上年末163,000.69万元增长28.33%,主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占总资产比(%)金额占总资产比(%)
股本(1)41,896.7612.9837,706.7613.4711.11
资本公积(2)99,565.6630.8657,092.9420.4074.39
其他综合收益-25.86-0.01-34.20-0.01-24.39
专项储备(3)518.240.16146.440.05253.89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7,067.452.196,205.912.2213.88
未分配利润60,152.2018.6461,882.8422.11-2.80
归母所有者权益合计209,174.4364.83163,000.6958.2328.33
少数股东权益(4)393.470.12--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合计209,567.9164.95163,000.6958.2328.57

(1)股本年末数为41,896.76万元,同比增长11.11%,主要是因为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所致。

(2)资本公积年末数为99,565.66万元,同比增长74.39%,主要是因为公司收到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3)专项储备年末数为518.24万元,同比增长253.89%,主要是因为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4)少数股东权益年末数为393.47万元,主要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四)经营成果主要项目分析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41,735.95万元,比上年减少37,500.72万元,下降

20.92%;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25万元,比上年减少17,123.20万元,下降69.51%。主要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141,735.95179,236.67-20.92
营业成本(2)114,831.22127,395.52-9.86
税金及附加(3)1,239.101,477.50-16.14
销售费用(4)4,029.613,519.3014.50
管理费用(5)8,994.2512,672.95-29.03
研发费用(6)4,419.504,891.00-9.64
财务费用(7)1,696.02243.4659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2524,633.45-69.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48.7624,515.69-74.10

(1)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额为141,735.95万元,同比下降20.92%,主要是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额为114,831.22万元,同比下降9.86%,主要是因为公司降本增效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额为1,239.10万元,同比下降16.14%,主要是因为增值税缴纳减少导致附加税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报告期发生额为4,029.61万元,同比增长14.50%,主要是因为公司鼓励业务开拓市场、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报告期发生额为8,994.25万元,同比下降29.03%,主要是因为公司职工薪酬、修理费和停工损失减少所致。

(6)研发费用报告期发生额为4,419.50万元,同比下降9.64%,主要是因为研发用工成本及委外开发费用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为1,696.02万元,同比增长596.63%,主要是因为汇率波动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五)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0.71万元,同比下降52.7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72.9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30,950.89万元;主要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7,862.70166,025.19-16.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021.99140,943.64-1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0.7125,081.55-52.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531.3340,026.3133.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704.3278,165.2618.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172.99-38,138.95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647.2066,098.00109.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696.3148,861.46120.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50.8917,236.5479.5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11,840.71万元,同比下降52.79%,主要是因为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39,172.99万元,主要是因为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30,950.89万元,同比增长79.57%,主要是因为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第二部分:2024年度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结果,结合市场环境、经营目标、各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编制;本财务预算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2024年财务预算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光稳定剂为主,不断完善体系建设,积极提升管理效能。2024年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17亿元。

三、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4: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预计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万元)
1浦发银行35,000.00
2中国银行31,000.00
3交通银行29,000.00
4建设银行21,000.00
5兴业银行21,000.00
6农业银行18,000.00
7工商银行17,000.00
8招商银行16,000.00
9邮储银行15,000.00
10南京银行13,500.00
11华夏银行10,000.00
12苏州银行10,000.00
13江苏银行8,500.00
14青岛银行1,000.00
合计246,000.00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项瞻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11,4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4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28%。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4月25日担保余额 (万元)2024年计划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宿迁联盛联盛 助剂100%70%以下15,890.0047,650.0022.78%
项王 机械100%2,000.002,350.001.12%
联宏 新材100%2,000.005,100.002.44%
烟台 新特路(注)100%7,400.003.54%
小计19,890.0062,500.0029.88%
联盛 经贸100%70%以上3,000.0017,950.008.58%
南充 联盛100%5,435.6531,000.0014.82%
小计8,435.6548,950.0023.40%
合计28,325.65111,450.0053.28%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项瞻波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企业概述:

序号被担保方名称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注册资本(万元)与上市公司关系经营范围
1联盛助剂2017.07.14项 瞻 波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8,000.00全资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王机械2012.12.21彭中银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66-68号10,000.00全资子公司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电气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联宏新材2017.12.18谢 胜 利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5号5,000.00全资子公司高分子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联盛经贸2007.04.10王 俊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508.00全资子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充联盛2019.08.08项 瞻 波南充市嘉陵区同心路三段11号20,000.00全资子公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烟台新特路2016.11.24蔡 智 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兴达科技园智汇谷孵化器C栋17楼1,350.14全资子公司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方名称期 间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联盛助剂

联盛助剂2023.12.31/ 2023年度63,546.0231,888.8631,786.1731,657.1636,169.96802.81
项王机械2023.12.31/ 2023年度27,237.1913,246.2912,764.0113,990.913,719.13-211.01
联宏新材2023.12.31/ 2023年度13,340.714,100.694,097.349,240.028,904.823,367.60
烟台新特路2023.12.31/ 2023年度7,130.314,006.143,841.023,123.876,979.69140.55
联盛经贸2023.12.31/ 2023年度51,216.7446,474.9246,313.384,741.82113,985.12193.12
南充联盛2023.12.31/ 2023年度69,640.9551,381.7351,331.7318,259.21375.77-556.12

注: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11,45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04月25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6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40%;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28,32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4%。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6: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的总体经营概况

(一)公司经营数据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735.95万元,同比下降20.92%;营业成本114,831.22万元,同比下降9.86%;其中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140,711.04万元,同比下降21.21%,主营业务成本114,271.10万元,同比下降1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25万元,同比下降6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48.76万元,同比下降74.10%。

2023年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下游需求疲弱,化工行业呈现整体下滑趋势;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主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幅度调整,致使公司业绩同比下滑。但是,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全体员工迎难而上、降本提效,公司全年度主要产品销售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仍然实现了小幅增长,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公司IPO情况

在IPO方面,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议审核,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发行上市。这是公司多年用心耕耘,诚信合规经营,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及中介机构夜以继日地付出的结果。作为全球最具规模的耐候助剂服务商,公司将以上市作为重要里程碑和契机,抓紧机遇,乘势而上,尊重监管,通过接洽资本市场,努力成为一家卓越的公司。

(三)公司取得的荣誉、专利与企业文化

1.公司在2023年取得的荣誉2023年,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多项荣誉:

获奖名称颁奖部门获奖时间
江苏省绿色工厂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
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宿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2
2022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宿豫区人民政府2023.2
2022年度全区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宿豫区人民政府2023.2
十大创新引领企业宿豫区人民政府2023.5
江苏省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贯标合格单位江苏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2023.8
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江苏省商务厅2023.8
江苏省优秀企业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10
江苏省四星上云企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0
2023年度节水型载体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2023.10
2023年度市长质量奖宿迁市人民政府2023.12

2.公司在2023年获得的发明专利公司注重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改善管理,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扩大与各大高校的技术合作与资源链接,建立科技制高点,开发“高科技、高增长、高毛利率”产品,积累沉淀技术成果,加快成果转化,提升科研效率,全面提升面向未来的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30项专利,其中15项为发明专利,15项为实用新型专利。

3.公司秉持的企业文化公司始终秉承“让塑料尽享阳光”的企业使命;追求“致力于成为全球最优秀的光稳定剂制造商,最优秀的聚合物耐候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企业愿景;践行“诚信、务实、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安全第一、绿色发展”的经营理念。我们相信和谐是企业凝聚力的底色,“家文化”是我们每一位员工共同构建的企业文化。公司将每一位员工视为家人,保障员工安全,与员工共同成长,携手员工共同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12023年2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7-12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年3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制度的议案》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2023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3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系列制度的议案》 1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7、《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7月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议案》

21日

21日第十一次会议2、《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6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2023年12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12023年5月11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系列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23年12月29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三)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对公司在宿迁、四川南充两地厂区都进行了实地深入调研,建言献策,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的可持续性。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金一政、阮永平、苏孝世、徐裕建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存在缺席的情形,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合理积极的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1次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历次会议,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对议案充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信息遗漏,严格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注重投资者管理工作,协调与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机构投资者、社会投资者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电话、邮箱、E互动平台、策略会、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工作,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策略。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市场推广

2024年,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公司将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客户走访、各项展会与行业会议中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解决产品耐候性能关键问题,帮助提升客户体验与稳定供应链,全面推进客户服务。2024年,销售部门工作将作为全年公司运营的重中之重,保持原有助剂产能的同时,积极提升盛瑞工厂新品产能及南充工厂己二睛-己二胺的建设与推广。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加强对董监高及关键核心岗位的学习培训、考试等,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建立台账制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时,公司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沟通机制,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并及时采纳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提高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安全环保与人力建设

“以人为本,科技创新,安全第一,绿色发展”是公司坚守的经营理念,公司将按照职业健康体系和安全体系,不断完善系统化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风险应急能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2024年,公司各安全部门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动作,进行对各部门的组织和监督,评估当前公司生产安全的形式及现状,不断提高精细化安全管理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强安全环保红线意识,环保是公司长期的社会责任。严格把控

生产安全和环保合规的方案执行,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致力于构建绿色生态型企业,做到绿色生产、绿色管理。此外,公司将继续以绿色制造为战略,纵深推进节能减排,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低“三废”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人才建设是宿迁联盛未来发展的根本力量。2024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给员工提供平等公正的发展空间,为各层级员工提供晋升渠道和晋升机会,努力为员工创造机遇,使得员工能够明确自我定位,进而帮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党建引领

公司党委将加强党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作用,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民营企业家永远跟党走的鲜明底色。另外,突出重点领域的业务风险防控,提醒管理干部要用法纪之尺丈量己身,以规章制度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慎微慎初、严守底线。公司监察审计部将以管理干部履职情况为工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慎微慎初、严守底线,增强自身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五)投资者回报

公司将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分红机制,采取积极的分红政策,让投资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贸易壁垒

现如今,世界各国的贸易摩擦越来越激烈,北美、欧盟各国纷纷应用高关税壁垒手段,或以较高的产品法规、标准等排挤国外同行业对手,对公司进行出口贸易产生较大挑战。

(二)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当前,公司产品应用广泛,其需求受到经济复苏乏力、下游客户开工率低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经济复苏乏力,公司可能会面临适应下行市场格局的情况。此外,公司生产的产品通常依赖于各种大宗原料,包括丙酮、氢氧化钠等化学品,如果这些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的生产成本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市场竞争风险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行业,同行业公司或通过登陆资本市场迅速扩大资产规模,或通过收购兼并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全球大型精细化工企业如Basf(巴斯夫)、Solvay(索尔维)等,通过直接在我国建厂或者与内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全面进入国内市场,还有国内同行已上市、筹备上市企业等,未来可能还会出现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从而加剧行业的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价格、销售规模,对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存在由于处理不当或泄漏,可能对周围的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污染,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通常操作复杂的生产设备和化学品,如果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培训和监督,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泄漏等严重后果,对人员安全和环境造成影响。未来,随着国家及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逐渐增强,国家可能会提高环保标准,公司将面临的环保监管压力也会不断加大,公司排污治理成本将会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7: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上市元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职工、监管部门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2023年3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4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8月第二届监事会第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9日

29日六次会议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地走访了四川在建生产基地,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子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决议的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了解了同比业绩下降的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价格公平合理,交易额度占公司全年整体往来额度比例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4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理解新监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8: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人(含税)。

二、外部董事

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他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三、内部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9: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监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薪酬方案

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它任职并领取报酬的非职工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二、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8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徐立群2008年2006年2008年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艳2020年2016年2020年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景欣2001年2007年2007年2024年

(1)姓名:徐立群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2023年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姓名:戴艳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3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姓名:杨景欣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2022年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较上一期增加30万元(不含税),主要系2022年年报审计出具之前,已经针对IPO材料更新进行过审阅,并且收取费用40万元(不含税),2022年报在审阅基础上再出具审计报告的相较于2023年报工作量相对减轻。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融资便捷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