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2176 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7,452,572.7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67,452,572.78元,实收股本为696,874,32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1、公司历史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较以前年度有所好转,但由于应收款项金额较大,部分应收账款未按预期收回,公司审慎评估回收风险,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2、部分存在商誉的子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变化和未来经营发展情况等影响审慎判断,相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实施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发展机遇,以“集团化运作”为依托,以“聚焦经营、夯实主业、强化管理”为总基调,以“母公
司进一步聚焦主业,着力提升宇航电子、卫星大数据、人工智能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为主要目标,稳健扎实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板块稳步向前发展,不断夯实提升公司核心及综合竞争力,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加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的优势,通过构建产业生态、主抓市场、保障研发生产实施,做专做精产品等方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2、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加强与客户沟通协调,完善回款过程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逾期未收回的资金及结算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项目,公司密切关注客户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及时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维护资金链安全与稳定。
3、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审批效率,提升运营效率;完善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致力于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