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38)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39)。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1 | 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2,270,000 | 6.39 |
2 |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 255,474,983 | 5.9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171,269,797 | 4.02 |
4 |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0,994,176 | 4.01 |
5 | 詹航 | 79,394,418 | 1.86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262,386 | 0.87 |
7 | 北京晋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89,400 | 0.75 |
8 | 王祥 | 24,000,000 | 0.56 |
9 | 顾为民 | 19,501,000 | 0.46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251,500 | 0.45 |
说明:
1、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70,994,176股股份,通过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72,270,000股股份,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443,264,176股股份,占比10.40%,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1 | 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72,270,000 | 6.39 |
2 |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 255,474,983 | 5.9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 171,269,797 | 4.02 |
4 |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0,994,176 | 4.01 |
5 | 詹航 | 79,394,418 | 1.86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262,386 | 0.87 |
7 | 北京晋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89,400 | 0.75 |
8 | 王祥 | 24,000,000 | 0.56 |
9 | 顾为民 | 19,501,000 | 0.46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 | 19,251,500 | 0.45 |
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