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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已于2023年2月15日承接奥来德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负责奥来德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年度,广发证券对奥来德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奥来德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奥来德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3年度,奥来德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奥来德无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及其董事、监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导奥来德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保荐机构对奥来德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3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奥来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3年度,奥来德未发生前述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2023年度,奥来德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公司后续发展中出现专利申请失败、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技术实力和技术人员是公司所属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出现技术人员

违反职业操守或离职等原因导致泄密核心技术,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造成冲击。同时,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若流失严重,对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将带来负面影响。

(三)技术升级迭代及技术研发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

在显示领域升级迭代的过程中,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或持续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将导致公司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面临下滑的风险。

(四)蒸发源业务客户、订单集中度较高及未来业务获取难以持续的风险

公司产品蒸发源设备用于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根据设计产能不同,所需蒸发源数量有所差异。公司自2018年开始产生蒸发源业务收入,报告期内,蒸发源业务收入为1.9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53%,因蒸发源产品均为各大面板企业投资6代AMOLED面板生产线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蒸发源业务的客户较为集中。根据已公布的面板企业投资计划,在2024年以前,各大面板企业的6代AMOLED产线建设处在爆发期。但由于面板企业建设产线具有一定周期性,如在某些年份面板企业投资减少或出现空闲期,将导致公司的蒸发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同时,若面板企业在2024年以后的后续规划产线减少,蒸发源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将会对公司设备类订单的连续性有所影响。此外,因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如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佳或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蒸发源产品的需求量降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蒸发源产品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因国内相关生产工艺暂时无法满足公司蒸发源产品部分配件的工艺要求,目前公司蒸发源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因瓦合金和加热丝来自进口。其中因瓦合金用于非核心配件生产,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厂商可供应,而加热丝系核心配件之一且目前能够满足公司产品需求的厂商比较单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进口上述原材料或相关厂商停止向公司供货,同时国内仍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符合产品需求的原材料,蒸发源产品将面临无法保证目前产品品质或无法顺利完成生产

的情形。

(六)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076.49万元,21,300.03万元、22,496.21万元和23,892.00万元,公司每年末充分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6,243.72万元,9,800.28万元、14,650.54万元、21,153.44万元;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逐年增长,主要受销售规模逐年增长,以及所处行业的特点、客户结算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为面板制造商,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坏账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OLED行业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产线世代发展看,目前OLED面板产线以6代AMOLED产线为主,随着技术的发展,将向更高世代的AMOLED产线发展,形成6代线与8.5代线为主流的产线格局,但如6代线的面板出货量未达预期或8.5代线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将影响面板厂商对公司蒸发源设备及材料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有机发光材料终端产品的国外部分核心专利陆续到期,对于国内材料厂商而言,降低了专利门槛,业内公司可直接应用到期专利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研发布局新的专利成果,将会吸引国内企业的进入;再者随着OLED市场需求的增长,也将吸引新的厂商进入,国内企业陆续进入OLED行业;此外下游面板厂商也开始向上游有机发光材料进行业务布局。以上因素会导致有机发光材料行业的竞争对手逐步增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将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九)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处于OLED行业的上游环节,经营业绩受下游面板厂商的投产计划及

OLED显示行业的市场景气度等多方因素影响。如下游面板厂商的投产进度及OLED显示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速放缓,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将随之增加。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2023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2023

项目年度

/2023

2022

年末年度

/2022

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1,727.8845,884.951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26.60 11,304.28 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51.19 7,974.80 -5.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8.91 2,038.51 2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7,725.62 166,979.39 6.44总资产

221,312.05214,839.12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9 6.3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9 6.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56 -7.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 6.78 增加0.4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5 4.78 减少0.33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3.63 21.15 增加2.48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2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有机发光材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9.42%所致。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62%,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及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2.48%,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增加,及研发用设备折旧金额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包括技术研发优势、产品质量控制优势、行业地位优势、管理团队优势及品牌声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属于技术导向型企业,报告期末共有研发人员110名,占员工总人数的

24.28%。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12,222.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3.63%。核心技术

水平和产品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国内最早的OLED终端材料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材料研发,生产,品质管控等经验,承担了国家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重点项目。同时公司逐年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技术开发软硬件条件,践行海纳百川的用人理念,充分利用日韩两个海外开发机构的人才、技术、产业、信息优势,协同与下游面板厂商的技术互动,践行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协研发等多种研发模式,建立健全了包括材料设计开发平台、理论模拟平台、器件表征平台、专利分析平台等全流程、全方位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进入产线应用,公司在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可自主生产多种类有机发光材料终端材料,其性能和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在封装材料及PSPI的研发和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打破了国外企业的技术垄断,已实现供货。公司生产的蒸发源已应用于有机蒸镀设备中,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蒸发源这一核心组件的国产化。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术储备,并积极开拓新产品种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OLED材料和蒸发源,均直接应用于OLED面板制造。材料的质量决定了面板的性能,蒸发源的质量决定了材料蒸镀的效果,二者都对

面板产出的良品率具有决定作用。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质量管控,在质量管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吸取海外优秀企业的先进品质管理理念,内部设立了质量检测部门,从供应商、原材料、半成品到产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以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过质量纠纷问题,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较高。

(三)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OLED材料和蒸发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的研发工作经历使他们对国内外OLED材料和蒸发源的技术优势、功能特点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对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把握能力,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位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公司主要管理经营团队成员均在公司工作多年,并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有着很高的忠诚度,具有高度稳定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和生产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在发光材料行业深耕多年,又在国内成功研发并生产6代AMOLED线性蒸发源设备,打破国外垄断。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研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完整配套服务方案,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支出12,22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8.12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增加,及研发用设备折旧金额增加所致。同时,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2023年末研发人员数量较2022年末增加13人。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申请发明专利83件,新增授权发

明专利93件。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360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申请数(个)

发明专利

获得数(个)
8393799325

实用新型专利

1 2 29 29外观设计专利

- - - -软件著作权

--22

其他

--184
合计849584836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2、使用情况

单位:元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1,060,238,400.37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611,072,045.46

加:以前年度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41,389,918.29减: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4,227.90减:超募资金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5,000,000.00

项目 金额社金额

减:以前年度累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28,000,000.00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257,542,045.30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77,620,623.52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5,500,474.37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8,615.55

减:本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减:超募资金项目本期支出金额(注) 6,612,915.30

减: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 1,203.17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4,799,162.13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43,844,485.77转存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 12,000,000.00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8,954,676.36

3、存放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年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31050169360000002894 募集资金专户 852,314.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专户 16,651.6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441684321060 募集资金专户 25,183,181.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路支行

4200201319000027963 募集资金专户 17,792,338.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435180644250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12,000,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437782850414

募集资金理财

专户

0.01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0710733011015200016355

募集资金理财

专户

8,954,673.66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

1212160102000002618

募集资金理财

专户

2.69

64,799,162.13注:“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

4200118829888888873)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账号:

31050111071000000462)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七天通知存款)1,2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类型金额(元)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7天通知存款12,000,000.00

1.75%

12,000,000.00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0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8.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56,033.5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2,468,43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33元。2023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2、使用情况

单位:元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88,987,600.33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43,681.30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580.00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89,087,405.47减: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注) 143,296.16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主要系销户结息。

3、存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质押、冻结等情况,其持股数量及减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
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轩景泉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控制人

22,363,320 34,774,768 +12,411,448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定向增发股份轩菱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966,999 15,439,278 +5,472,279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定向增发股份李汲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305,640 1,827,896 +522,256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詹桂华

、控股股东、实际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

经理

647,560 737,177 +89,617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

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

王艳丽

秘书

543,760 717,864 +174,104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马晓宇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22,400 23,520 +1,12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李明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607 7,850 +2,243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汪康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000-

赵毅 独立董事 0 0 0 -

李斌 独立董事 0 0 0 -冯晓东

独立董事

000-

王辉

22,400 31,360 +8,96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曲志恒 副总经理 23,800 30,870 +7,07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文炯敦 副总经理 8,400 11,760 +3,36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赵贺

职工代表监事、核心技术

人员、监事会主席

19,950 27,930 +7,98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刘成凯 监事 52,500 55,125 +2,625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减持王金鑫 职工代表监事 0 0 0 -张鹏

监事

000-

李贺 监事 0 0 0 -彭勃

技术人员

0 0 0 -林文晶

上海升翕副总经理、核心奥来德(上海)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77,476 108,466 +30,99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钱海涛

上海升翕质检部兼外协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 0 0 -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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