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内部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54人调整为2,112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6.3272万份调整为2,641.4391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4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