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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湘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序号审议事项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宏亮、魏先华、王定健 分别述职)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2024年5月17日15:00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大会结束。

湘邮科技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音状态。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建设,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营环境,抓住复杂局面中的市场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治理的运作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是湘邮科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深入落实战略规划纲要、爬坡过坎实现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公司上下勠力同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牢牢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持续深化战略实施,加快科技研发与市场转化,提升市场拓展能力,着力优化业务结构,健康发展的内生动能不断增强。这一年,公司被认定为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重点企业;公司数据中台荣获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认定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稳健级证书,公司入围中国科学院旗下权威媒体《互联网周报》发布的“2023数据中台TOP50”榜单,彰显了互联网数字科技企业的优秀形象。

公司在2022年开拓市场取得突破的基础上,继续以自研产品市场化推广为核心,以“双十”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大外行业市场拓展的力度,营销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经营内容进一步丰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客户市场日益多样化,客户数量显著增加,大型项目落地进度加快,业务结构逐步优化,经营效果不断显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52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5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92%。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亿元,完成净利润528.81万元,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扭亏的主要原因为:1、业务方面:通过拓展外部市场及提升终端产品销售,公司实现了产品销售利润的提升。同时,利用终端产品内置的自主研发技术,进一步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2、费用方面:研发进入成果转换阶段,研发费用的支出减少2,088万元。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共审议议案13项,包括公司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等事项。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决议全部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选举缪立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马占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9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

司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8日审议未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1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行权履职尽责。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法定程序组织和召开,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

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湘邮科技 2022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

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14、《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

履职报告》。

5、《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湘邮科技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4、《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2023年7月20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23年8月28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2023年10月17日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23年10月27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原董事龚启华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2年11月12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原董事钟家毅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2022年12月15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023年2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马占红先生、缪立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补选马占红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缪立立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运行情况

2023年董事会下属四大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与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就公司2023年工作方针和目标进行研究,为助力董事会决策、提升董事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程序,主要就候选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候选人具备必要的条件和素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圆满完成了候选董事的选举,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主要就总裁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核,并依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不断加强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审查过程中,与外部审计机构展开重点沟通,确保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得以加强;同时,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积极听取内部控制工作和年度计划的汇报,为提升审计质量、确保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还赴公司长沙总部进行考察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数字中台、湘邮云建设、技术中台、聚合支付等业务版块发展及经营情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对公司业务发

展建言献策,对公司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聘用、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正确有效。

(七)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公告,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6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八)投资者关系维护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并积极参与投资者管理工作,2023年公司在上交所网络平台举办了“湘邮科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经营业绩、业务规划、市值管理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使投资者对公司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还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服务热线、E互动平台、电子邮箱、参加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高频次、高质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在公平合规的前提下,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指导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保障投资者参会权,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九)投资管理情况

公司共管理4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1家控股公司及3家参股公司。其中: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在湖南部分地市开展设备维保等业务,2023年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现收入70.26万元,实现净利润4.52万元。

2、参股公司

2023年,公司收到了参股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红款约为

169.77万元。根据长沙银行2024年1月20日发布的业绩快报,2023年长沙银行经营效益稳健向好,实现营业收入248.03亿元,同比增长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3亿元,同比增长9.57%。

湖南国邮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国邮传媒”)。公司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制定了处置计划,优先采取挂牌转让的方式退出国邮传媒,公司于2023年12

月1日向北交所提交了挂牌转让申请,在挂牌公示期间,有一名意向方向北交所提交意向人材料,在2024年1月12日公司与受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国邮传媒全部股权转给了受让方。

2023年,公司收到了参股子公司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红款10万元。公司持续跟进其经营状况和上市进展,福信富通预计2023年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鉴于福信富通未按约定时间完成上市,且后续上市进程缓慢,公司党委会进行了前置研究,决定及时启动退出程序,目前正与对方磋商退出事宜,后续待退出方案达成一致后,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推进后续工作。

(十)董监高培训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响应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组织并推动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共计参加近十场次的培训,不仅丰富了专业知识,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效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更将监管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紧密地结合到公司日常运作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也进一步增强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紧紧围绕“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升公司合规运营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增强公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计划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营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环节,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持续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规范运作公司治理、董事会运作及决策程序,增强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持续增进履职和判断能力,科学、高效地做出决策。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断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推进公司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落实、执行,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将立足全体股东利益,坚定战略信念,紧贴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围绕“定战略”,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核心,充分发挥董事会对战略的把控作用。与专家及合作研究机构携手,提高对国内外形势、行业政策、市场动态的敏感度,实施高质量的战略研判,指导公司中期战略规划修订,明确公司发展方向、经营定位,确定重点科技领域,推动战略规划落实落地,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精耕细作开拓外行业市场,多元布局推动发展。

董事会将积极参与和引导公司开拓市场的工作。在董事会的引领下,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引导公司在立足邮政行业的基础上,加快外行业市场的探索与开拓,深化与上海申通地铁、中科院等重点项目的合作,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物流、交通、金融、政务等行业取得突破,推动第二增长曲线业务更好更快发展,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新引擎。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转化效能,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董事会将督导公司经营层抓好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公司的科技研发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按照边建设、边应用、边推广、边验证的原则持续推进。以“一云两台”为核心聚焦业务和市场,加快核心技术在交通、物流、民生等领域数智化基础建设中的市场应用与转化,加快形成“以研促产、以产定研、产研互助”相辅相成的演进态势,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五)聚焦管理提升,筑牢风险防线。

一是,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充分发挥薪酬与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做实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贯彻“市场化、契约化”改革精神,落实落细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决策。三是董事会将督导公司经理层,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落地落实,提高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力争提升高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人员占比,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四是董事会将带领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舆情管控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处理不利于公司的舆情,推动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五是董事会将指导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做好投资风险监控与防范,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二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忠实全面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审议议案、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推动公司合规运行、促进管理提升、增强运行质效、防范运营风险等方面的监督作用。2023年监事会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着重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审议相关议案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 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上述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 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上述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7月20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述部分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监事还列席了公司所有董事会,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经营情况、发展状况,并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审查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强化了风险控制,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各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职,有效落实并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同时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他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六)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未发生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监督职责,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积极履职尽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监事职责。二是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公司董事、高管履职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二)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2024年,我国资本市场在向好发展的同时,监管机构依然坚持强监管的原则,公司监事履职能力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作为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司监事会有责任紧密关注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要求,切实遵守法律合规,认真尽责;同时,也需要适应新时代的需求,通过增加监督广度,及时了解公司最新业务知识,学习了解行业和公司新业务、新产品,拓展管理视野,加强监督深度,并且积极参与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与监管政策同步,确保监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防控风险。公司监事会在履行好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等常规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对重要风险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或风险,总结经验和教训,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确保风险识别和防控,推动业务合规高效进行。

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三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报及摘要中的会计数据均来自于该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3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76 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8,117.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6,965,415.8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677,298.32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湘邮科技60047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孟京京石旭
办公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电话0731-8899 86880731-8899 8817
电子信箱copote@copote.comshixu@copot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小幅回落。2023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8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利润总额14,591亿元,同比增长13.6%。一是软件产品收入29,030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23.6%。其中,工业软件产品实现收入2,824亿元,同比增长12.3%。二是信息技术服务收入81,226亿元,同比增长14.7%,高出全行业整体水平1.3个百分点,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65.9%。其中,云服务、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12,470亿元,同比增长15.4%,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4%,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集成电路设计收入3,069亿元,同比增长6.4%;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11,789亿元,同比增长9.6%。三是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2,232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四是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10,770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

(二)邮政行业:据2024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发布,预计2023年,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和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分别完成1,620亿件和1.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和13.5%。其中,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1,320亿件和1.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和14.5%。2023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着力促转型增效益,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成收入7,987.31亿元、增长6.74%,实现利润787.86亿元、增长

8.71%,集团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2024年邮政IT规划方面,提出了要“在推进数字邮政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明确了要统一IT架构,实现资源共创共用;要发挥数据价值,实现智能生态协同;要强化数智创新,赋能业务转型发展;要加强系统建设,赋能治理能力提升。

(三)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拉动投资、消费、贸易、就业等领域修复增长,助力经济固本培元,加速内生增长。《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框架布局。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出台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提出了聚焦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12个领域,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的典型场景,为数据要素发挥“乘数效应”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落实路径和发展框架。

2023年,公司在去年开拓市场取得突破的基础上,继续以自研产品市场化推广为核心,以“双十”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大外行业市场拓展的力度,营销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经营内容进一步丰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客户市场日益多样化,客户数量显著增加,大型项目落地进度加快,业务结构逐步优化,经营效果不断显现。

(一)自研产品销售类业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形成较大突破。基于IPAAS集成平台、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发了数字底座产品应用到轨道交通行业,不断推进北斗终端车载设备

的在行业内全车型的推广应用,加大了物流分拨类自研产品的销售力度。

(二)软件开发类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围绕金融服务升级、寄递、邮务等传统业务转型,不断深化邮政行业数智化赋能服务。一是在金融业务方面,围绕金融服务升级,持续做好河南、湖南、福建等分行的信息科技服务,其中为湖南分行建设的集营销数字化、风控数字化和管理数字化三位一体的邮益助数字化平台项目,成为了湖南分行的特色管理抓手;积极推进金融衍生服务的开发工作,实施了商贸客群营销管理平台、综合营销项目、媒体商务运营平台等项目。二是在邮政方面,积极深化服务集邮、邮务、寄 递等业务转型,迭代开发各类业务平台的新需求,加快邮政传统业务的数智化赋能发展。GIS应用在赋能寄递业务及邮政业务生产应用方面,不断优化算法能力,有效助力了寄递业务提质增效。丰富邮政投递应用服务平台的功能应用,加快邮政地址链生成与优化技术研究项目落地,提升寄递专业数字化管控水平。推进邮政安保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智能化建设,成功拓展实施了湖南邮政安全生产集中管控平台项目,推动了智能安保业务在省公司市场的拓展。

(三)平台运营服务类业务实现突破发展。车辆管控平台、物资平台、聚合支付业务等大型平台运营项目发展迅猛,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是优化迭代车管平台,提升车管平台的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湖南、北京、吉林、河南、四川、贵州等省级市场的建设,并通过自研的电动车智能管控平台将精细化管控延伸到邮政运输末端。二是深化物资平台服务内容提升运营水平。三是聚合支付渠道平台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新增福建、新疆、贵州、吉林4个省级市场,持续做好11个省市的运营服务。

(四)运维服务类业务实现平稳发展。围绕邮政技术运营、管理支撑、设备运维等领域,不断提升运维能力。深化邮储、寄递F5维保服务,积极拓展展行业内硬件设备有偿维保服务市场,落地了中国邮政山石防火墙设备、华为设备维保业务。

(五)系统集成类业务实现规模发展。持续扩大行业内软硬件一体化系统集成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探索IDC服务模式。深化成本意识,提升项目效益;以智能安防为重点,实施了湖南邮政业务库智能安防升级改造及运营维护项目。

(六)代理产品销售类业务加快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在稳固发展传统代理产品销售规模的同时,加快发展国产信创代理产品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1,051,964,694.89682,739,881.4754.08625,072,62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296,770.26126,346,987.243.92163,974,890.94
营业收入585,514,928.09585,782,386.41-0.05463,138,44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8,117.52-39,331,837.61不适用3,953,65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19,402.08-36,733,667.82不适用3,678,546.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77,462.35-36,845,543.97不适用16,987,073.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00-27.300增加31.40个百分点2.4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0.245不适用0.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3-0.245不适用0.025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7,277,460.51122,096,168.98108,893,259.59257,248,03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6,838.52-14,010,353.11-6,835,736.1928,531,04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179,267.97-13,373,027.09-8,618,930.0733,790,62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79,242.07-9,779,350.45-39,713,474.38-7,605,395.4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6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24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53,128,38832.9800国有法人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010,229,3326.3500国有法人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4,844,0003.0100国有法人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葵花籽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30,2001,230,2000.7600其他
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60,100960,1000.6000其他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辰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27,100727,1000.4500其他
田成0720,0000.4500其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38,662638,6620.4000其他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9,485638,5420.4000其他
徐要武635,900635,9000.39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同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余八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85,514,928.09元,同比减少0.05%;净利润5,288,117.52元,较上年增加盈利44,619,955.13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议案四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就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1、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1,051,964,694.89元,比上年度增加54.08%。

其中:流动资产563,675,745.50元,非流动资产488,288,949.39元。

(2)公司2023年度负债总额为920,667,924.63元,比上年度增加65.47%。

其中:流动负债835,785,497.15元,非流动负债84,882,427.48元。

(3)资产负债率为87.52%,较年初增加6.02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31,296,770.26元,每股净资产0.82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0.82元。

2、2023年度公司收支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5,514,928.09元,比上年度减少0.05%;营业成本469,098,913.90 元;税金及附加4,295,340.78元;营业利润2,946,983.60元;净利润5,288,117.52 元,较上年增加盈利44,619,955.13元。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3年增减(%)2022收入 成本率(%)2023收入成本率(%)
产品销售收入324,465,861.10168,246,633.15-48.1592.9387.86
定制软件收入41,692,323.4058,627,322.3340.6258.1377.45

平台运营服务

收入

平台运营服务收入75,340,532.76106,699,076.8541.6280.3488.79
运维服务收入35,369,659.7240,318,556.0213.9987.7382.35
系统集成及其他收入105,922,030.09208,579,155.6996.9293.7070.30
合计582,790,407.07582,470,744.04-0.0588.6480.32
产品销售成本301,535,597.59147,829,573.47-50.97
定制软件成本24,234,733.7745,409,247.7487.37
平台运营服务成本60,531,221.5194,733,124.8356.50
运维服务成本31,029,319.6033,203,846.997.01
系统集成及其他成本99,245,138.22146,639,940.2547.76
合计516,576,010.69467,815,733.28-9.44

3、2023年度经营效益情况

单位:元

(1)营业收入585,514,928.09
(2)销售费用33,496,048.60
(3)管理费用36,842,125.50
(4)研发费用10,452,013.63
(5)财务费用13,077,882.85
(6)投资收益1,797,711.40
(7)营业利润2,946,983.60
(8)营业外收入2,003.18
(9)营业外支出2,365.43
(10)本年度净利润5,288,117.52

4、费用开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实际2023年预算2023年实际与上年相比 变动率(%)
销售费用2,518.952,800.003,349.6032.98
管理费用3,763.213,800.003,684.21-2.10
研发费用3,133.903,500.001,045.20-66.65
财务费用1,103.831,500.001,307.7918.48

项目

项目2022年实际2023年预算2023年实际与上年相比 变动率(%)
合计10,519.8911,600.009,386.81-10.77

费用主要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拓展市场规模,增加相关产品和人员的市场费用;

(2)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结合现阶段研发资源,优化研发流程减少研发人员,调整研发策略,从而导致研发费用下降;

(3)财务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平均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

1、收入计划与目标

公司2024年计划完成收入6.35亿元,比2023年增加8.45%,其中:自主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软件开发收入6,500万元;平台运营服务收入11,500万元;系统集成收入15,000万元;代理产品销售收入19,700万元;运维服务收入5,800万元。力争实现利润800万元。

2、期间费用预算

根据收入计划及2023年实际费用支出,以及公司近三年的收入费用情况,2024年公司期间费用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2023年实际发生数2024年预算数增减变动率(%)
销售费用3,349.603,500.004.49
管理费用3,684.213,700.000.43
研发费用1,045.201,100.005.24
财务费用1,307.791,870.0042.99
合计9,386.8010,170.008.34

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贷款将有所增加所致。

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五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8,117.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6,965,415.8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677,298.32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六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或财务状况符合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认定其他企业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1.5亿元,授权期限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为止。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本次保理融资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6.43亿元,净资产2.28亿元,营业收入8,485.41万元,净利润2,107.15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保理融资费率,将根据当期市场融资利率价格水平、期限长短双方协议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

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该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相关规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符合相关要求。经过公司公开招标及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张逸、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莉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6.67%。

综上,建议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该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议案八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宏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宏亮,男,1974年出生,河北省行唐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历任会计系副主任、MPACC中心执行主任、会计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前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与相关人员交流,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我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2023年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张宏亮77601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44
提名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2023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3年1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9日

2023年7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7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之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年度报告审计的相关安排、审计重点及预审情况与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交流;初步审计意见出来后,公司又召开专项会议,本人再次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意见的整体情况汇报,并就重点问题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同时我也敦促公司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除了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外,还深入公司一线,与公司经营层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交流,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并就我了解到的外部市场信息与公司进行分享,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我作为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还加强与其他独董、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年报审计、内控评价、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与我的沟通,通过现场或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持续、顺畅的沟通,让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我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干预,对我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提供相关资料,为我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年,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部分董事进行了更换。我对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认为拟提名候选人及拟聘任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违背《公司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薪酬方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并通过考核执行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会议召开前我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我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宏亮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先华,男,1964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况。

2023年出席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77603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3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3年1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7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

2023年8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安排,参加了2022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充分了解年报审计程序、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我通过参加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年报审计沟通会、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分享交流,探讨公司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同时,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深入公司一线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薪酬构成及发放情况,听取相关建议,对科技公司核心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提出自己的建议。

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年,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公司及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年,公司未新增高管人员。董事的提名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薪酬方面,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高管人员的薪酬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机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经我们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议召开前我们均及时

收到了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后续我也将继续督促和监督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先华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定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定健,男,1958年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软件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软件高级副总裁、董事;麒麟操作系统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进行审核并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相关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4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2023年出席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 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其中: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王定健77602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44
提名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2023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3年1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7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
2023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赞成的独

十一次会议

十一次会议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立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年度报告审计的相关安排、审计重点及预审情况与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本人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在初步审计意见出来后,公司又召开专项会议,本人再次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意见的整体情况汇报,并就重点问题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我通过参加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专项研讨,就本人掌握的专业信息与公司分享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经营层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年,公司未新增高管人员。对于新选举的董事,我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符合任职条件,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薪酬方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应当于2024年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正在按照前述管理办法推进相关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4 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报告已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定健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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