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4-03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计划自该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1,92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3,8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和泰安成《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1%的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下发文件获悉,和泰安成合计被动减持了3,45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 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和泰安成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4.30-2024.5.6 | 7.24-7.89 | 1,069.00 | 0.89% |
大宗交易 | 2024.5.6 | 7.21 | 2,384.39 | 2.00% | |
合 计 | —— | —— | 3,453.39 | 2.89% |
注: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集中竞价。
股份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
2.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详见下文“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之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大道太平洋财富广场1号楼102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 | ||||||
股票简称 | 焦作万方 | 股票代码 | 00061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3,453.39 | 2.89% | |||||
合 计 | 3,453.39 | 2.8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627.8976 | 17.30% | 17,174.5076 | 14.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27.8976 | 17.30% | 17,174.5076 | 14.4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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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和泰安成此次被动减持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目前减持数量已过半。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中的减持计划一致。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
股份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产生直接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被动减持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案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变化明细》
2、和泰安成《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