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动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5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97,21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49.8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4311%。如上述司法拍卖完成,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60,4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761%。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如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徐州丰利将持有公司60,4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61%),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5%,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将于2024年5月13日10时至2024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对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有公司的60,097,2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拍卖开始时间拍卖结束时间拍卖人
1徐州丰利3,000,0002.490.422024年5月13日10时2024年5月14日10时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
23,000,0002.490.42
33,000,0002.490.42
43,000,0002.490.42
53,000,0002.490.42
63,000,0002.490.42
73,000,0002.490.42
83,000,0002.490.42
93,000,0002.490.42
103,000,0002.490.42
113,000,0002.490.42
123,000,0002.490.42
133,000,0002.490.42
143,000,0002.490.42
153,000,0002.490.42
163,000,0002.490.42
173,000,0002.490.42
183,000,0002.490.42
193,000,0002.490.42
203,097,2152.570.43
合计60,097,21549.878.43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即将被拍卖累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将被拍卖数量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州丰利120,514,61516.9160,097,21549.878.43
合计120,514,61516.9160,097,21549.878.4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州丰利所持有公司股份120,51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1%,其持有的部分股份60,097,215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8.431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49.87%。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如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徐州丰利将持有公司60,4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761%),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5%,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