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