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提名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汪春俊先生、王涛先生、吕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提名黄奕鹏先生、刘家雍先生、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资格,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汪春俊先生、王涛先生、吕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奕鹏先生、刘家雍先生、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