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36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公司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823万元;公司本次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4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811万元;公司本次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亿元,公司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对象中彤程电子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彤程化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6亿元。公司目前已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8,823万元。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与彤程电子签订的《并购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4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811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奇化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实际为华奇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8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1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彤程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66号
法定代表人:袁敏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631.482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彤程化学总资产164,298.95万元、总负债68,893.4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776.83万元)、净资产95,405.53万元;2023年年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102,484.02万元,净利润3,877.8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彤程化学的总资产156,942.20万元、总负债59,238.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210.25万元)、净资产97,703.28万元;2024年一季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28,123.35万元、净利润1,187.57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化学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天霸路3号
法定代表人:韩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56.4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加工用于橡胶和塑料类精细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及咨询,化工原料及其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期限经营)、轮胎、橡胶制品的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奇化工总资产118,491.75万元、总负债43,772.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3,333.66万元)、净资产74,719.36万元;2023年年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147,492.85万元,净利润16,312.6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奇化工的总资产107,442.08万元、总负债28,349.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7,928.15万元)、净资产79,092.98万元;2024年一季度华奇化工的营业收入为36,922.78万元、净利润3,956.68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奇化工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20层05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彤程电子总资产166,390.21万元、总负债111,738.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689.53万元)、净资产54,651.52万元;2023年年度彤程电子的营业收入为23,386.50万元,净利润-1,805.6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彤程电子的总资产183,994.95万元、总负债130,564.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2,402.10万元)、净资产53,430.76万元;2024年一季度彤程电子的营业收入为6,997.29万元、净利润-698.45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签署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是否有反担保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6亿元 | 2024年3月15日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亿元 | 2024年4月7日 |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5,400万元 | 2024年4月10日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9,635万元,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