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125,证券简称:ST聆达)于2024年4月30日、5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需核实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通过通讯、书面问询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99.2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0.7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度报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9日分别收到了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责令尽快改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4、因诉讼纠纷影响,公司股东林春良先生和林宇嘉先生持有的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成未来)全部财产份额被冻结,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先生持有的华成未来全部财产份额被轮候冻结,以上情况可能导致三位股东涉嫌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解决,可能导致三位股东在2023年3月与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华成未来签署的《战略投资协议》存在违约风险。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8,45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35,0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60.00%;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0%。今日收盘股价已低于质押预警线,质押的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中,但股份仍有被依法强制处置的风险。
6、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建设铜陵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交易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尚未与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可能存在违约金的情况。
7、自2024年4月3日(即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0件、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8425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44%。
8、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