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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第一期回购计划: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7/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0,000元~50,000,000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349,83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198%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07,404.9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48元/股~40.24元/股

二、第二期回购计划: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0,000元~50,000,000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368,95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428%
累计已回购金额34,323,382.9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61元/股~30.4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8,787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股的比例为

3.26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4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30,787.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1、公司于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9,835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股的比例为1.6198%;第一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4元/股,最低价为28.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07,404.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于第二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8,952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股的比例为1.6428%;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1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3,382.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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