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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下修正“利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89元/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1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87元/股。故本次修正后“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4.8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80元/股向下修正为4.9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291,540.65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68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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