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及尚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买入本次拟回购的公司股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回购方案中约定的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暂未实施回购的原因系综合考虑了二级市场情况及公司回购整体工作安排等因素。
二、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二级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