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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3/8~2024/6/7
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10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665,33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3%
累计已回购金额7.32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1.23元/股~58.6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前次于2024年2月5日完成人民币10亿元A股股份回购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24-012的相关公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但受限于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9,146,107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3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47.8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41.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00,961,667.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5,665,333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58.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41.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732,075,907.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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